重返·狼群 没有章法 没有技巧 却打动了冯小刚

2017-06-24 11:01采写滕朝
电影 2017年6期
关键词:藏獒母狼狼群

采写/滕朝

重返·狼群 没有章法 没有技巧 却打动了冯小刚

采写/滕朝

熟悉狼文化的人都知道,世界上还没有一条由人养大的狼放归荒野后能够存活下来的。但李薇漪却解决了动物学家都无法解开的难题,成为将人养的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

或许是与狼待久了,李薇漪身上具备很多狼的特质,嗅觉十分灵敏,采访中,她闻到了《电影》记者身上有猫的味道(家里的确养了一只),就在记者惊讶之余,她说,茫茫草原上,没点真本事,根本就活不下来。

把狼成功放归草原之后,她和男友亦风历时6年时间,将之前长达1000多小时的影像素材精剪成一部98分钟的纪录片《重返·狼群》。虽然片子看起来很业余,没有什么专业技法,但却贵在真实,在里面你会看到不一样的狼和不一样的草原。

第一章 相遇

李薇漪第一次见到小狼时,小狼已经奄奄一息了。

2010年4月,李薇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听牧民讲到新近关于狼的故事。有一头公狼踩到捕兽夹之后自行咬断腿逃生,后来被猎人追到杀死,狼皮挂在牧民帐篷外面。母狼看到狼皮,每晚跑到村里哀嚎,没过几天就“殉情”了——吃了猎人投放的有毒诱饵。牧民把当时母狼晚上哀嚎的录音放给李薇漪听,泪水都涌出来了,声音太悲。

住进了李薇漪的家,家里面就极其的零乱。沙发上好多破洞,到处藏着吃不完的肉,家里面味儿也很大,一到晚上,格林就刚开始开始嚎,它通过电视学会了嚎叫。

格林作为狼的野性慢慢显露出来。每当格林看到电视中母狼出来,都会冲到电视前,想和电视中的幼崽一样围着母狼,但是冲到电视面前就过不去了,它就很难受,围着电视前前后后地找。晚上还会做噩梦,爪子胡乱地挠。梦醒之后,就静静看着外面,特别孤独,排遣心中孤独的唯一方式就是嚎叫。每当这时,李薇漪都会把窗户关严。

在成都住了快三个月,李薇漪明显感到格林融不进这座城市,每天趴在落地窗边看着楼下的水池,看天上飞的鸟。按理说,小狼20天就该出窝了,但格林都三个月大了还困在公寓里,这让李薇漪也很苦恼。

在獒场,格林学会两件最重要的本领。第一,学会了自己抓猎物;第二,学会如何跟像藏獒这样的大型猛兽相处。

刚来时,藏獒们一天到晚把格林当球踢,每天被咬得遍体鳞伤。面对比自己大好几倍的藏獒,格林慢慢学会臣服,夹着尾巴做狼。它先是跟藏獒的头儿搞好关系,其他藏獒欺负它的时候,它就躲到头儿的肚子下面。

后来,格林与藏獒兄弟们相处得越来越好。有一次,格林被隔壁的藏獒首领给咬了,藏獒兄弟们不干了,带着格林冲破铁皮墙去报仇,这场藏獒混战伤亡惨重,给獒场带来很大损失。李薇漪只能离开獒场。

<<李薇漪学母狼叫,小狼崽跌跌撞撞站起来朝李薇漪走来。李薇漪把小狼崽捧起来,本能激发出母性,“我觉得我得救它”。当时小狼崽体力严重不支,草原上条件太差留下必死无疑,李薇漪决定把它带回成都。>>

李薇漪想到当初捡到格林的那片草原,她给那儿起名叫“狼渡滩”。那片地方有一些沼泽、小湖、水泡子,非常美,到处都是食物,扎下帐篷,随便都可以活下来。但李薇漪还是把草原想简单了。一天走着走着,突然有一只金雕从天而降抓格林。当时把李薇漪吓坏了,狼不是顶级吗?猎手怎么成了猎物?她第一次意识到草原没有想象中简单。

李薇漪还从牧民那得到一个信息,母狼留了一窝小狼崽,被其他牧民抱走了。根据牧民提供的有限信息,李薇漪找了三天,终于在一处牧民家找到被抱走的狼崽,只剩下一只还活着,颤颤巍巍。李薇漪学母狼叫,小狼崽跌跌撞撞站起来朝李薇漪走来。李薇漪把小狼崽捧起来,本能激发出母性,“我觉得我得救它”。当时小狼崽体力严重不支,草原上条件太差留下必死无疑,李薇漪决定把它带回成都。

李薇漪给小狼取名“格林”。自从格林李薇漪选择了一条最危险的路,回草原。

第二章 野化

李薇漪投奔一个在草原开獒场的朋友。她当时还没有把格林放归狼群那么大胆的想法,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

獒场有10亩地,周围一圈围墙,格林在草原上奔跑猎食,没多久獒场里的鼠兔就被格林逮没了,李薇漪只好带格林去獒场外面找猎物,吃完再回獒场。

草原上还有其他未知的危险。有一天早上出门,李薇漪算好了包里的食物可以吃的天数,这些天完全可以走出去。她用望远镜看到远处有一家牧民,只要走到牧民那,就可以换很多食物。结果,那个领地的一匹狼趁李薇漪出去的时候,偷偷溜进帐篷吃光了所有食物,只剩下银行卡、手机、相机、钱。

李薇漪和格林弹尽粮绝。幸亏这时候,格林还可以捕猎鼠兔,李薇漪赶紧弄点火烤着吃掉。熬过几天等到有信号的时候,李薇漪给男友亦风发了一个信息:我在草原,我饿。然后给了一个定位。

第二天,亦风就带着食物赶过来了。李薇漪看到亦风就如同《甲方乙方》中叶京饰演的土大款躺在窑洞上等待葛优来接他一样。李薇漪也闻到了亦风身上的烧鸡味,搜出来,跟格林抢。

《狼图腾》的作者姜戎说过,由人养大的狼放归荒野后能够存活下来的概率几乎为零。李薇漪对于能否成功放归格林也没有把握。很多专家都表示应该在夏季放归,食物多,存活率高。但李薇漪的观点恰好相反,夏天虽然食物多,但狼大都处于散群状态,以个体形式存在,“独行侠”比较多,小狼很难融入,缺乏野外生存能力,很难存活下来。到了冬天就不一样了,没食物,一只狼放不倒牦牛,只能团体作战。这时候所有的散兵游勇都会受到欢迎。

其实,在夏季的时候,格林有过一次失败的重归狼群的经历。八月的一天,李薇漪在草原发现有一只单独的野狼,鼓励格林加入它。第二天,格林一瘸一拐的回来了,腿上被咬了一个洞。李薇漪解释,那头狼肯定觉得格林是个累赘。

格林被成功放归草原,是一个奇迹

经历过这次失败的放归之后,格林成熟了很多,它好像发现自己以后应该走哪条路,每天起早贪黑去捕猎。它自己在野化自己,为走这条路做准备。

第三章 重返

李薇漪见到狼群是在冬季,有十来只。

这与李薇漪之前的猜测完全吻合。当时李薇漪在河边发现很多狼的足印,是入冬以来最大的一群,山上没有水,它们肯定会下来喝水,这是格林回归狼群的最后机会。

李薇漪眼睛好使,远远就看到有一条线。亦风拿起大长焦也发现半山腰上,两只狼在山头放哨,其余大部队非常有组织地排成一条线往山上走,就像红军过草地。

看到这么大的狼群,再回头看看,格林已经傻了,嘴巴张着,眼睛瞪着,一动不动。李薇漪急了,让格林赶快呼叫同伴。格林这才回过神来,但不知道怎么叫,一开始有点像狗似的“汪汪汪”找不到调。亦风就建议两人一起嚎,带一下格林。两人鬼哭狼嚎朝对面的山嚎叫。这时,格林开始嗷嗷的找那个调调,终于喊出了第一声狼嚎。找到调调之后就顺了,山上的狼群也开始呼应它,持续了好长时间,好像是在考验格林回归组织的决心。

这时候,亦风说了一句话“是时候了”。李薇漪的心里咯噔一下,“自己一直盼望着它能有一个好的归宿,结果这一天,突然来了,我发现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格林也转过头来看着李薇漪,李薇漪抱着它:“你是不是要走了?妈妈再也看不到你了,是不是?”格林的眼泪瞬间飙了出来,李薇漪也控制不住,抱着一块哭。

对面的狼群还在嚎叫。李薇漪收拾起眼泪说:“你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它看着李薇漪,又看那边的狼群,又看李薇漪,慢慢朝狼群走去,越跑越快。李薇漪目送着格林向对面山上的狼群跑去。那些狼很威严的坐在地上,好像是元老在接受一个新成员。格林走到狼群中,也规规矩矩的坐着,像一个石狮子。

这时,亦风透过长焦摄影机发现格林还没走,站在远处的山上扭头望着两人。李薇漪朝格林跑去,格林也朝李薇漪冲下来,扑到李薇漪怀里。李薇漪从怀里掏出一瓶水给格林喝,因为之前格林在冰面上喝水,舌头被粘住了,从那以后就有点怕冰。所以,李薇漪每次都要带一瓶水捂在怀里,让水保持恒温。

当时她身上有一把用来防身的铁链子,亦风在山下用麦克风对李薇漪说,如果实在舍不得,就把它带回家吧。李薇漪把铁链子套在格林脖子上,格林就一直看着李薇漪,一点也不挣扎,但李薇漪明显感觉到,格林内心也很纠结,它往狼群方向看了一下。李薇漪想这样做太自私,把链子解了下来,背过身,走了。格林跟着跑了几步,又往狼群那边跑去,来来回回,最后又回到狼群。

纪录片《重返·狼群》虽然看似粗糙,但胜在真实

格林走到远处山坡的时候,李薇漪还和它呼应了一下,唱了一句李健的《传奇》,这是属于格林与李薇漪之间特定的音调,每次晚上睡觉前,李薇漪都会用这首歌唤一下格林,确保今天是否安全回来了,格林听到就好比“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了”。久而久之,格林也模仿李薇漪的调调,跟着一起唱,但总是怪腔怪调的,以前听到每次都会笑,但这次,李薇漪却想流泪。

唱完《传奇》,格林就消失在山上,这也是他们的最后一面。

终章 礼物

格林回归狼群之后,李薇漪也回到了成都,但她完全不适应城市生活,像是回到了另一个世界,有点忧郁。亦风建议她把格林的故事写出来,正好李薇漪有写日记的习惯,就根据日记整理成了一本书《重返狼群》。亦风在整理摄像器材的时候,发现之前拍了好多关于格林的影像素材,不如剪出来留作念想。

两人换上全新的设备,再次出发去草原。白天带着摄像机一边找格林,一边拍草原上的美景,晚上剪片子。当时在草原深处,不通电,太阳能板蓄的电只够两人晚上工作两个小时。

用了两年,两人在草原上完成片子的粗剪,从1000多小时的素材,浓缩到5个小时。之前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的书中已经有很多故事,剪片子的时候,她和亦风商量除了绕不开的一些故事之外,书里的故事就不再重复。书里没有的,在片子里多些呈现。

有些故事写在书里没人相信,会觉得虚构成分太多。比如格林在家可以自己开电视,还经常叼着遥控器跳到沙发上找个舒服的位置趴着,用獠牙掌控遥控器挑选自己喜欢的节目。但是,放在片子里,眼见为实。

后来有人看过片子建议剪到100分钟以内,或许会走得更远。亦风又花了一年时间精剪成一个98分钟的版本。当时有一个比较大的纪录片公司愿意出200万买这些素材,被李薇漪拒绝了。后来他们又找了一个中间人给李薇漪捎话:200万是欧元。李薇漪还是拒绝。

一次偶然,导演冯小刚看过李薇漪的《重返狼群》很喜欢,找到出版社想约见一面。见面的时候,冯小刚就说看书的时候特别有画面感,考虑用什么样的镜头来表现。当时《重返·狼群》的纪录片刚剪完,李薇漪和亦风便将剪完的片子放给冯小刚看,希望能提点意见。冯小刚说下午还有一个会,只能看一个片段。亦风对冯导说,只要什么地方看不下去,喊停就行。

半小时过去了,冯导还在看。亦风心里想,怎么还没喊停呢。过了一会,冯导的助理过来催他,他对助理摆摆手:“推掉推掉!”。当时他左手夹着烟,右手拿着打火机,一次次的想要点火,却又一次次被剧情打断。片子看完,烟都没点上。冯导站起来之后鼓掌,连说三声“太棒了”。他坦言,“如果这个东西我来做,我做不过你”。

这部纪录片之所以能打动冯导,主要还是因为真实。作为剪辑师,亦风不专业,没有章法,没有技巧,就连拍摄设备都五花八门,手机、傻瓜相机、高清DV、1900mm长焦,甚至行车记录仪和小区监控记录的画面都能成为素材。但正是这种“不专业”,才显得更真实动人。

光线老板王长田在看片的时候问李薇漪,有一段“月下跳舞”的镜头还用了特效啊?李薇漪听完哈哈大笑,那是实拍。那天晚上,李薇漪穿着藏装,和格林走到山梁上,格林闻到她身上有一颗大白兔奶糖,就跳起来缠着她要,她就是不给。当时背后正好有一面大大的圆月,李薇漪和格林正好被框在月亮中间,像跳舞一样,特别漂亮。亦风正好捕捉到了这一“与狼共舞”的画面,那天正好是月圆之夜,不可能再拍到了,算是老天爷赏赐的一个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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