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里的人生

2017-07-04 07:51:42丁立梅
湖南教育·中 2017年1期

文学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一直是深奥的,甚至是带了霸气的。有时看一些文学评论家指点江山,挥斥方遒,我很是胆怯——文学的庙堂太高了。低头看看自己的文字,真是小家子气得可以,离他们嘴里的文学隔着千重山万重水,我得把它们藏着掖着才是——它们是见不得人的。

文学真的是这样吗?真的是曲高和寡般地高雅着?真的可以泾渭分明地分出什么纯文学和通俗文学来?这纯到底得纯到什么程度?是不食人间烟火不沾阳春水的那一种么?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文学还有什么必要存在?因为万千大众是世俗的,是在烟火中滚着爬着的,他们是要在俗世里开出花结出果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实实在在,来不得半点虚的。你弄一堆貌似高雅实则玄虚的文字,对他们来说如同读天书,又或味同嚼蜡,这不是享受,这是负担,是一点好处也没有的。得,你还是饶过他们吧。

现下,对文学颇为时髦的一种分法是,把文学性别化了,分为男性文学与女性文学。男性文学有着性别上的优势,被定义为恢弘大气,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有着使命感、责任感,有担当。女性文学则一度被人称为小女人文字。听听这称呼,就明显带了鄙夷轻视的意思。自以为很文学的人,是不愿与小女人文字沾上边的,认为那是有辱他(她)的才华。甚至有些女性作者,也害怕别人说她写的文字是小女人文字。一旦听到,就羞愧得不得了,仿佛做了件见不得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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