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城市民族矛盾防治机制研究

2017-07-05 08:06林洁纬
智富时代 2017年6期
关键词:社会转型城市化

林洁纬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民族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摘 要】隨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深,出现了城市少数民族的现象。一方面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和了解,另一方面却产生了民族间的矛盾问题,成为当前城市发展面临的挑战。因而,研究城市民族矛盾产生的原因、解决方式以及防治途径尤为重要。为研究新型的城市民族矛盾防治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城市化;社会转型;城市少数民族;民族矛盾问题

一、社会转型内涵与城市化发展

(一)社会转型内涵意义

城市的社会转型实质就是社会结构转型。就其深度而言,第一,社会转型是社会从原有的发展轨道“跳”入到新的发展过程。是原有社会常规时期向新的社会平衡形成的过渡阶段,是“破”与“立”的相对统一。为此,社会转型从根本上就是社会结构的重新整合。不仅包括宏观上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系统的互相联系,也包括微观层面上对于社会各要素与社会秩序相互关系的稳定网络。这就意味着社会将从现时的存在形态向更高的存在形态迈进,使社会经济结构、价值观念、文化形态、生活方式、交往联系等发生全面且深远的变革。第二,社会转型是社会体系的一种深层次、根本性、科学性、整体性的历史要求。无论在经济、政治、法制、组织、意识、利益等有机地结合成整个社会结构框架。形成具有多层次、多领域的社会模型,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各要素发生质的变化的体现,也是呈现社会高层次、深发展的根本性趋向。总体而言,社会转型是矛盾的多发过渡期,因为过渡期中需要社会系统进行自我组织、调整,是自我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过程。第三,社会转型是社会规范体系重塑的必然条件。社会规范体系是反映人类自我行为调节与约束而存在。其包括的社会秩序适合人类的行为准则。无论是在经济、政治、文化制度还是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内容都具有指导的作用。目的是在社会转型时期能够进一步为人类的活动提供支持与保障。说明了社会规范体系会随之社会转型而做出相应的变化,其新的社会规范体系将符合新的要求。

(二)社会转型下的城市化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热潮方兴未艾。特别在经济快速、平稳增长的前提下,要推动城市化的全面发展是国家的发展重任。为此,习近平主席曾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1]并积极倡导“四个注重”,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理论指导,深化城市框架思路,为“十三五”城市规划做出了明确的方向,为社会的城市化升级、转型提供重要的动力支持与理论基础。

从目前来看,城市化前程正逐步加快,在国际环境与国内社会转型影响、带动下,基本的社会架构已开始出现变化,一系列城市发展政策为城市未来的前景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就意味着人们的生活内容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镇数目呈上升趋势。因而,城市的民族多样化将更为突出和广泛,其产生的具大辐射功能影响着城市各民族生活状况,难免会产生摩擦和矛盾,使之处理城市民族矛盾问题需要长期研究和重视。

二、社会转型期的城市民族概况

随着城市的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和完善,少数民族的分布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城市成为了越来越多少数民族选择的居住地。根据城市少数民族的居住分布状况,其一般为散杂居和聚居。这是由于在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造成的,为此,在城市少数民族群形成的过程中,具备有以下特征:

(一)人口成份增多,散居化趋势明显。城市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城市化的进程并将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加剧发展。一方面,城市的对外扩张是少数民族迁入城镇的主要途径。使非城市户籍的少数民族人口成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另一方面,则是部分的少数民族人口通过其他的城市定居方式如:从业,求学,婚姻,搬迁等迁移途径而成为新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加快了城市各民族的生活联系、日常交往,使各民族间的相互影响日益加深。但是由于少数民族自身的历史原因和居住习惯的特点,在全国各个城市中都有着不同的少数民族居住,可见,城市化为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带来更散居化现象。

(二)经济文化水平相对落后。目前,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经济、文化水平与城市的总体发展水平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其中,部分世居的城市少数民族与新进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经济、文化水平较高于一般的外来少数民族人口。从职业而言,城市的大部分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基本从事文化程度较低的体力劳动,集中在个体商贩、服务业等其它行业,而散居的城市新进少数民族人口则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其从事相对要求较高的社会职业。

(三)民族意识相对较强。民族意识是一个民族经历漫长发展而形成的无形财富。也是突显一个民族重要的生存方式。虽然,现时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外貌还是衣着等民族特征没有之前的明显,但其强烈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始终维持着自身的发展,体现在关注自己民族的经济发展、政治地位、文化素质以及民族形象、民族利益、民族关系、民族交往等主要方面。

三、社会转型期的城市民族矛盾现状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城市化的水平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发展实力,也反映了城市发展对城市民族关系有着深刻的影响。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增加了城市各民族彼此的交流与认识,使城市民族关系变得复杂和多样,造就出新的城市民族格局。但是,复杂而多样的城市民族关系会产生新的民族矛盾和隐患,产生的矛盾问题大多表现在社会问题里,涉及社会诸多的因素、社会环境。为此,从表现形式来看,城市民族所存在矛盾问题主要有以下情况:

(一)经济体制引起的民族矛盾

城市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影响着城市民族关系。由于一些具体的城市民族经济政策尚未完善,缺乏相关的可操作指引或实质性细则等原因,造成政府、社会对城市少数民族相关产业的一系列扶持措施不能有效地执行、实施。其少数民族经济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容易产生经济利益引发的民族问题。

(二)政治因素引起的民族矛盾

民族平等是城市各少數民族友好交往的前提。现时,城市关注少数民族人口的政治权利有相应的增加。某一定程度上,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权利的问题上还存在着忽视的现象。对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而言,其自身行使的权利不能充分体现,在生活中缺乏权益的保障,这样容易引发城市的民族矛盾问题,可能使民族矛盾升级,加大处理民族矛盾工作的难度。

(三)文化差异引起的民族矛盾

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是产生城市民族矛盾的原因之一。不同的民族文化往往就同一事情上产生不同的分歧。在处理城市民族矛盾问题时,欠缺考虑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等,而直接采取的表面解决方式,就会让城市少数民族群众产生心理差异情绪,忽略了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真正的诉求,不利于各民族的和谐交往,出现一部分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不能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和体现社会的自我价值。

(四)城市管理引起的民族矛盾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增多为城市社会管理带来困难。因为大多的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管理制度缺乏认识,导致一些小事可能变成较大的纠纷、矛盾。并且,在事件发展的过程中不时出现与城市部门产生争执。使之相关的检查人员难以执法、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问题的重大内容,引发城市民族矛盾,破坏了城市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

四、社会转型期城市民族矛盾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矛盾预警机制有待完善

预警机制是及时反映、预告城市民族矛盾的监察系统。促进有效地建立城市民族矛盾防治机制,把握处理矛盾的主动权,是充分处理与调节城市民族矛盾的重要前提。[2]但是,现在的民族矛盾预警机制存在着信息传送滞后的问题,影响着部门执法的工作效率。对预测社会问题发展的趋向、发展程度欠缺了科学的分析。导致在处理民族矛盾事件时灵活性不够,产生低效处理的状况。另外,基层组织预警机制的不完善,造成了监测不力,缺少风险评估,使采集的资源利用率低,让城市民族矛盾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错过了预防民族矛盾问题的最佳时机。

(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待健全

明确的法律规定是预防和处理民族矛盾问题的根本。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代表着政府在处理民族矛盾问题时有法可依,有利于推动社会的法治管理和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其法规内容单调,可操作性较弱,缺乏更新资源,没有体现少数民族的特殊性,使之忽略了事件中涉及的民族关系、民族和谐等问题。使在处理民族矛盾问题工作中,遇到客观情况突然发生改变时,往往不能有效地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变化做出合适的解决方案,不符合当前所需的处理条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发挥出指引的作用。

(三)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

基层组织在处理民族矛盾问题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可以调解城市民族问题的纠纷和平衡各民族的关系。为此,基层组织通过沟通、协调等两大功能预防民族矛盾问题的产生,也可正常地将矛盾问题有序地依法处理。从而提升处理民族矛盾问题的工作效率。可是,基层组织在处理民族问题时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其处理的民族问题工作任务重,相关基层组织数量较少。其次,自身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明晰的行为规范来指引。为此,当民族矛盾问题发生时,难免会因滞后的工作方式,落后的处理观念,导致潜在的民族矛盾因素增加,使民族矛盾问题的解决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同。

(四)权力监督制约效果不明显

当前,在社会转型期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处理城市民族矛盾问题的重要手段。正确地使用行政权力,提高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水平,是体现政府的权力始终为民所用。使其权力的运行目的达到理想的效果。但是,一旦权力监督制约失衡,就会造成社会不公,对处理民族矛盾问题时就会增添不确定因素,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利于营造民族平等的社会环境。同时,欠缺监督力度,可能会导致权力的过失。进而影响着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公信力和权威力,减低事件处理的工作效果,造成一定的工作缺失。

五、社会转型期城市民族矛盾防治机制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民族矛盾预警机制

城市民族矛盾预警机制是预防和解决城市民族矛盾问题的“首条防线”。其对维护城市社会管理和民族关系稳定提供前期保障。为此,在社会转型时,建立新型的民族矛盾预警机制可以有助于避免和降低民族问题的初发。完善民族矛盾预警系统,做好监管矛盾预警方案,提高民族矛盾信息处理效率,加强对信息的排查,使采集的信息能够充分解决问题的重点,找出民族矛盾问题的真正原因,掌握民族矛盾问题发展的趋势,认真分析并归纳民族矛盾问题的内容,针对实际的情况,制定有效的新型预警民族矛盾措施,使政府部门能够及时按照预警机制方案,做出正确的判断。

(二)完善运作的民族矛盾管理机制

科学的民族矛盾管理机制是城市保证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法。通过民族矛盾管理机制可以对民族矛盾领域产生的问题进行统筹。对解决民族关系、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的问题实行灵活性处理。是对城市发展在防治、解决民族矛盾问题的重要补充。发挥管理机制的具体作用,保障社会公平和民族关系稳定。另外,实现管理机制是对社会稳定的整合、协调,促进城市少数民族得到良好的发展环境。使民族矛盾管理机制起到了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的功能,利用相关的民族矛盾管理机制法规来依法管理、处理民族问题,以此认真地做好民族矛盾问题的工作。

(三)补充现有的民族矛盾应急预案

民族矛盾问题发生时,科学的应急预案能够保证工作的迅速有序的进行。这需要预案能够包涵处理事件的各个环节。根据不同的事件成分和情况,其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法和程序操作需要灵活。为此,应急预案要注意内容更新,及时应对突发的民族矛盾事件,做到因地制宜,了解事件发生的动态,采取相对的应急措施。并且,应急预案一般只用于特定情形或危急情况,不具有普遍化[3]。因此,启动民族矛盾应急预案需要讲求处理策略性,避免随意使用而浪费资源,防止实施途中出现重复状况。

(四)制定合理的民族矛盾协调机制

要有效地解决城市民族矛盾问题,制定合理的协调机制是缓和民族矛盾的主要途径。畅通的沟通协调渠道可以深入地听取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要求和建议。正确把握大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意,为以后面临民族矛盾问题时可以做出相应的科学决策。有效地减少城市各民族之间的矛盾,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冲突。既可照顾少数民族群众的情绪,又符合现代城市发展的利益,起到了“社会安全阀”的作用。[4]减轻、消除城市民族问题与社会冲突,增强社会的稳定程度。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论城镇化工作:《倡导“四个注重” 坚持以人为核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年2月26日.

[2] 许波.新时期我国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 2012:27.

[3] 王长印.我国城市民族矛盾纠纷应急预案研究[J].河南大学. 2012:48.

[4] 全洲.我国转型期群体性事件及其防治机制研究[J].湖南大学.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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