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增
摘 要:前科免于报告制度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关心和保护,但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和弊端,要想真正使免予报告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其制度价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推进这项制度。
关键词:前科免予报告制度;实施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引入了前科免于报告制度: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前科免予报告制度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关心和保护,体现了我国法制的极大进步。本文拟对前科免予报告制度的意义、不完善之处、推进措施进行探讨。
一、前科免予报告义务的重要意义
第一,促进未成年时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就业。近年来,由于发育年龄提前,网络、暴力、色情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法院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突出,五年间上涨68%。这部人刑满释放后的就业难问题,成为社会的一大痼疾。就业是一个人获得经济收入,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与前提。在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如何帮助犯罪前科人员就业就成为一个社会难题。通过免除前科报告义务,使他们的犯罪前科不为就业单位知悉,他们在就业中的竞争力就会加大,更容易实现就业。许多有犯罪前科有人员,有一技之长,有较强工作能力,使他们顺利就业,就能为国家经济建设增加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