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吴海珍+夏童芯+张河忠+胡晶晶
关键词:职业打假人、利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假买假。
本文系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职业打假人”存在的利弊及规制建议--以对嘉兴地区的实证分析为基础》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6R4210014
1 引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使得在购买行为中处于一定劣势的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有法可依,获得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孕育出了一批知假买假,进行高额索赔,以此为生的“职业打假人”。一方面,“职业打假人”的出现的确给消费市场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使一部分不法商家闻风丧胆,为市场洁净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对遏制市场制假售假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另一方面,“职业打假人”的动机不纯,他们的打假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迫使制假售假者“花钱消灾”,使得某些不法厂商“选择性”地对待消费维权行为,甚至出现制假售假更严重、更隐秘的情况,使得监管难度和普通消费者维权难度増大。由于消费市场涉及面广,存在多样性、多面性和复杂性,因此,本课题旨在以嘉兴地区“职业打假人”出现的消保纠纷为例,分析“职业打假人”在消费市场和维权监管中存在的利与弊,并探究如何在实务依法对其进行规制。
2 职业打假人的定义、其存在的利弊
2.1 对职业打假人的定义
“职业打假人”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在长期以来打假的过程中,一队人马异军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