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7-07-08 23:24:33
齐鲁周刊 2017年25期
关键词:山东省

本刊讯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于欢案。审判长宣布,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6年4月14日,山東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高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山东省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正式成立
RCEP对山东省高质量对外开放的影响
山东省德州市杂技团《蹬伞》
杂技与魔术(2022年1期)2022-03-16 10:22:48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居业(2021年11期)2021-12-28 03:26:50
眷 恋
——山东省济宁市老年大学之歌
山东省莘县第二中学
中小学校长(2021年9期)2021-10-14 14:36:10
山东省聊城市老年大学校歌
山东省淄博市鹏翼美术教育作品展示
少儿美术(2020年8期)2020-11-06 05:21:44
山东省邹城市第二中学
The improvement of campu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under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新生代(2018年23期)2018-11-13 22: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