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融贯式教学的理论设计与实践应用

2017-07-10 18:11:17董玉荣
学理论·下 2017年6期

摘 要:环境法的融贯式教学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补充和完善。融贯式教学是通过老师对环境法学知识的整体性把握来引导学生对所学知识达到一种批判性的融会贯通的境况。这种教学方式可以防止“碎片化”和“机械性”的教学,还能预防“横截面”式的学习方式,对于环境法学课程的学习具有重要意义。融贯式教学方法的践行需要通过对学生归纳总结能力的培养和透过表意把握背后深意的训练,以及批判性性互动提问的教导来完成。

关键词:环境法;融贯式教学;批判性思考;互动提问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6-0172-02

环境法学作为一门具体的部门法学,像其他的部门法一样,需要在课程的讲授中穿插大量的案例,并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但仅仅这样还不够,教育部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明确提出,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基本规格是让学生在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环境法学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它的讲授除了让学生掌握其基本的理论、学说和观念之外,还应培养学生融贯学科知识,进行批判性思考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学习创新和灵活应变的技能。为了达致这一目的,融贯式教学就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方法。

一、融贯式教学的理论形塑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