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

改革开放之初,有关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制,把科研人员看作国家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他们按部就班,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甚至要求科研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这样做表面上看有利于强化纪律,实际上却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
进入本世纪,为了防止科研人员自由散漫,不遵守劳动纪律,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效仿工厂管理体制,对科研人员的报酬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即要求科研人员在获得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必须完成一定的劳动量,且根据年终劳动成果考核评价,确定最终报酬。这种做法看似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但结果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出现大量粗制滥造的科研成果。不少科研人员为了满足考核要求,不得不把长期研究规划改为短期研究计划,急功近利,不择手段地向国际科研刊物投递文章,致使一些著名刊物对来自中国的学术论文“另眼相看”,少数刊物甚至直接把这些论文当作废纸处理。現在仍有部分科研人员为了完成任务,放弃长期科研规划,转而争取定期发布科研成果以获得更多津贴,更有甚者,不惜重复发表科研成果甚至抄袭他人作品以骗取科研经费。
这些都充分说明,科研工作是一项复杂劳动,复杂劳动是一个特殊的劳动过程,不能把科研人员简单等同于国家工作人员或工厂职工,照搬那些标准加以考核。
前段时间,中央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鼓励科研人员通过转化科技成果获得合理收入,同时又允许他们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