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费率调整对收单业务的影响及对策

2017-07-12 19:02杨志斌
中国商论 2017年4期

杨志斌

摘 要:2016年3月14日国务院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发改价格[2016]557号)对收单费率作出调整,酝酿已久的费率调整方案终于尘埃落定,“简化费率分档、借贷分离”进入操作阶段,721的利益分配格局被彻底打破。本文分析了新政对银行、清算机构和第三方收单机构的影响,并结合实际对银行下一步如何通过策略调整和业务创新提高收单业务综合贡献进行初步探索。

关键词:线下收单 费率调整 市场影响 银行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2(a)-032-03

1 费率调整对收单业务的影响

2016年3月,國务院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对线下收单费率作出调整,酝酿已久的费率调整方案终于尘埃落定,“简化费率分档、借贷分离”进入操作阶段。之前执行的收单业务费率执是2013年国家发改委《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6号),本次费率的调整较上次有以下一些特点。

1.1 发布主体有所变化

2013版是由国家发改委予以发布,通知人民银行及收单相关机构执行,而本次规范是发改委、人民银行两家联合发文,人民银行从后台走到前台,由此凸显了人民银行在收单业务中的主导作用和监管责任。发改委、人民银行从政策层面和业务监管层面各司其责。

1.2 方向一致,侧重稍有不同

2013版和2016版都是在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贸易流通工作部署,调整的主要目的包括:一是降低商户成本;二是防范风险、优化环境,促进银行卡收单业务健康发展。两个版本不同之处在于2013年版中“促进银行卡业务发展”在前,“降低商户负担”在后;2016版则首先提到的是“降低商户经营成本”。行文顺序的不同反映了制定政策的历史背景和当时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经济疲软,投资拉动有限,出口拉动不足,需要扩大内需是两次调整相同的大背景。但是从收单角度来看,2013版仅仅是对2003版的延续,只有量的变化,其721的分配格局,其意图还是在主推银行发卡,发卡方收益依然占大头。对当时的收单市场,大力促进发卡是收单业务的主要工作。而这次2016版则不同,一方面是整体下调幅度大,另一方面同时内部利益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721被彻底打破!与2013年之前相比,发卡量和用卡环境已经大为改善,在此前提下,格局打破有利于收单各方加强创新改进服务。

1.3 费率及分配规则的变化

1.3.1 发卡行服务费

从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借记卡、贷记卡相同费率改为,不再区分商户类别,政府指导、上限管理,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

具体为将原来的餐娱类0.9%(房产、汽车60封顶)、一般类0.55%(批发20封顶)统一为:借记卡上限0.35%、贷记卡上限0.45%,同时单笔封顶控制不再与行业挂钩,而分卡别,借记卡单笔收费不超过13元,贷记卡不封顶。发卡行只能根据各自情况在上限范围内做下浮。非盈利全免,民生类的实行优惠费率。

1.3.2 网络服务费

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按照交易金额的0.065%不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目前的网络服务费是清算组织(银联)分行业按照餐娱类0.13%(房产、汽车10元封顶)、一般类0.08%(批发2.5元封顶)、民生类的0.04%收取。

1.3.3 收单行服务费

改革后完全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餐娱类0.22%(房产、汽车10元封顶)、一般类0.15%(批发3.5封顶)和民生类的0.08%,将彻底打破。对此通知鼓励“收单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根据商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增值服务,并按照市场化原则,整合考虑合作需求和业务开展状况,与商户协商合理的服务收费。”

1.4 对收单业务各方的影响

从人民银行测算的数据,该项改革能够减轻商户负担74亿元。从费率上看,整体上基本上折半,但是商户负担未必简单的打五折。因为取消了信用卡费率封顶,具体商户可能会有所上升。

1.4.1 对清算机构(银联)的影响

为尽可能保障银联的收益,在正式启动新费率之前,2016年7月银联要求各家银行及收单机构对非标商户进行了梳理,通过重新注册,将享受优惠和0费率的商户锁定在公益类医院、商超等非常狭窄的范围内,民营医院和小超市被严格排除在非标以外。通过清理,保障了银联利益,而且根据新规则在封顶情境下,清算方(银联)的收益水平不会太大影响。同时,由于不再按照行业收费,简化了费率分档,“套码”操作空间压缩,也大大降低了银联风险监控的资源投入,综合来看,收单业务三方中银联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

1.4.2 对第三方的影响

收单第三方机构主要收益为刷卡佣金以及通过交易流入口提供增值服务。以河南市场为例,目前在收单机具上第三方(不含银商)占据60%的市场份额(见图1)。

与国有五大行平均活动台数平均2万多台的数量相比,第三方平均活动终端在7万台以上,规模领先非常明显。因此此次新政虽会对其盈利能力大幅削弱,但是在既有如此庞大市场份额内,大的专业收单机构依仗其专业化优势绝不会束手待毙,轻易退出。反而更加激励他们线上或者其他增值服务的创新。

1.4.3 对银行的影响

此次新政涉及发卡行和收单行两个收益环节均大幅下调,发卡方只定上限,下浮没有底线,收单行部分更是直接自行定价。《通知》明确“国家鼓励收单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根据商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增值服务。”至于鼓励的具体措施,以及银行会在哪些方面予以突破,短时间内难有明确的实施方案。但是新政对银行收单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必将带来银行收单业务工作重点和发展策略的调整。

1.5 银行相应对策及建议

如前文所述,收单业务作为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交易型零售客户的主要获得渠道,各家银行借此机遇会充分利用自己的发卡和资产管理等综合能力,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展开与第三方市场争夺的反攻,遏制第三方收单机构的迅猛进攻势头。

1.5.1 整合资源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相对于利率市场对应的实体经济整体疲软而言,服务领域仍然具备较大的增长空间。河南本地市场,2015年以来,郑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效果显著,2016年一季度郑州市三类产业结构为1.7∶48.8∶49.5,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9.5%,比上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实现了2015年二季度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超过工业以来的又一突破。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2016年一季度郑州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达11.3%,高于第二产业3.9个百分点,高于上年同期5个百分点。收单业务与第三产业密切相关,借此时机通过收单业务紧密切合市场,可以充分分享第三产业发展带来的发展成果。

多年的收单业务发展使得银行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这种“大数据”的运用,目前还仅仅停留在交易表层,未来通过多维度的分析,建立类似于信用卡授信模型,一定会实现该项业务的自动化、批量化。从而切入商户经营业务链,整合银行资产的、负债的资源为商户提供一揽子服务方案,实现与商户共同发展。

1.5.2 继续扩大发卡,丰富内容刺激刷卡

在刷卡占比中,信用卡明显多于借记卡,受取消封顶影响,短期内刷卡量肯定会受到影响。但是根据测算实际上对多数商户来讲影响不大,大致单笔刷卡金额高于3700元以上,其费用才会较之前上升。此次调整取消封顶主要影响房产、汽车、批发等,日常类消费依然会保持一直以来的持续增长态势。因此,银行大力发卡,特别是发行具有消费特殊标志的联名卡、特色卡。一方面充分利用特惠联盟商户,发挥银行客户优势,向商户导流客户,形成与商户共赢。另一方面通过对卡品的优惠,将优惠模式从个别商户向普惠整体持卡客户身上转移。加强积分商城的经营力度,做大做强专业消费卡的品牌,譬如车友卡、女士卡等。积极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利用发卡方、收单方价格放开,运用分润模式盘活发卡方和收单行收益,联合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发展增值业务,借力促进整体业务拓展。

1.5.3 根据新的定价规则,尝试套餐式的费率

收单市场产品的同质化,和由此造成的恶性价格竞争,很大程度上就在于缺乏对产品盈利的精确测量,从而难以根据客户特点实施差异化的产品设计和定价,经过近十年的积累,从人员经验上、系统上、数据上已经具备精细化分析的基础。银行可以在参考业务成本的基础上,关注市场动向,通过商户个性化分析,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计费方式。通过对以往交易数据的分析,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交易量、不同交易频率采取灵活定价。

(1)卡别定价

对小微商户,分卡别定价。本行借记卡、贷记卡,他行借记卡、贷记卡四种卡别银行付出的成本和收益是不同的,根据新政规则,发卡方费率按照借贷分离设定。据此,为提升刷卡量,可以设定相应设备参数,采取分别定价。

第一,仅能刷借记卡商户。可以享受市场最低费率,这部分商户,风险低,以接近0费率进入,对新小微用户有着较大的吸引力。对银行而言,业务风险少,其巡检维护可以按照最低风险级别标准进行,大大降低维护费用投入。交易量不大,让利对总体收益影响不大,但是社会影响广。随着商户业务发展,逐步增高门槛,可以为银行培育成熟用户,提高综合贡献度。

第二,可以刷信用卡商户。随着商户业务发展,其业务对刷信用卡的需求提高,同时银行对商户了解加深,可根据商户需求综合其业务风险情况,为商户开通信用卡功能,在刷卡回佣规模内,让渡一部分利益给收单商户。考虑资金垫付成本和风险,费率要高于第一类商户。

第三,开通他行借记卡或贷记卡交易商户。对这部分交易分别计费,采取当地市场就高定价。

分卡别计价,符合此次新政思路,“低门槛、低费率”有利于培育商户、开拓新市场,分层定价也符合商户成长发展规律。“与客户共同成长”既能获得良好的市场口碑,树立服务小微的社会形象,同时也降低了价格敏感度。充分利用发卡优势巩固银行在收单业务在小微商户的市场地位。通过价格导向,从利益机制上促使商户共同推动银行发卡业务发展,扩大银行卡的刷卡消费规模,对抗第三方竞争。

(2)交易量分档定价

对于具有一定交易规模的商户,可以充分分析不同行业交易量、交易金额。采取固定加浮动的套餐,参考现有不同MCC码下平均交易水平,并分析其数据离散规律,在一定范围内包月制,超过部分市场费率。包月费用一方面参考银行成本市场报价,一方面反过来也会约束银行费用配置。基础包月单台费用用来弥补银行为收单业务直接成本部分,主要包括维护外包费用、机具摊销等约束性固定费用。超过部分用以弥补清算方、发卡方费用等新政規则按照费率产生的变动成本,银行内部需要依据业务量配置的打印纸消耗、业务通讯费用变动成本。在综合考虑风险前提下,参考移动联通等运营商的套餐定价策略,为商户提供多款选择,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3)专项定价

一类是对具体商户,从资产收益或者其他综合收益考虑,收单业务作为其主营业务的增值业务。给商户一定周期的优惠。一类是为短期内达成特定区域的市场占有率,以短期内实现某个指标为标准,对特定范围商户进行优惠的费率定价。对该类商户定价具有一定的时限性、特殊性,由主办行主办部门按照经营单元或产品线进行贡献度分析,重在测算对银行的综合收益。

2 结语

本次收单新政彻底打破了延续十年之久的分行业、721定价体制,费率下调,压缩了市场各方的盈利空间,短期内可能会造成银行收益的下滑,但从长期来看,对银行来讲还是“利大于弊”。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足够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如何通过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资产类、财富管理类等特色产品,不断提升产品渗透率,巩固市场增强零售型客户粘合度,从而深度挖掘商户价值,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银行整体业务发展。

参考文献

[1] 孔丽娟.我国商业银行收单业务发展研究[J].知识经济, 2015(24).

[2] 牛娟娟.“收单新政”透露出哪些新思路[N].金融时报,2013-7-12.

[3] 曹国强.商业银行资金转移定价实务[J].中信出版社,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