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 吴丹丹
宿州学院商学院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1]我国高校办学宗旨定位于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培养,双创时代要求高校承担起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社会责任,创新创业人才辈出是高校社会责任的最好诠释。面对庞大的大学生群体,激发创业主体的热情,助力创业主体的创业实施,客观要求高校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上要紧跟时代,理念完备,模式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指出,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长期忽视创业主体的创业指导需求,创业指导局限于少部分学生的创业比赛与项目演练,普及与传承的教育效果不理想。
1.大学生创业指导同质化与静态化并存,忽视创业主体的需求。
创业主体是指目前或打算进行创业的群体,以青年居多。近年来,我国高校的毛入学率不断提高,高校集中了高质量人数庞大的青年群体。他们富有激情和想法,敢于拼搏,对于创业有着强烈的需求,但是知识积累与视野心境尚处于不断充实阶段。高校现有的就业创业指导体系是与学分制相结合,主要实行课程制,便于统一标准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