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冬梅:台严格管制退将赴陆意欲何为

2017-07-13 10:23:01
中国台湾网

7月6日,台湾“行政院院会”审查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严格限制退役将领、退休政务官赴中国大陆,并祭出重罚。蔡当局在此时急于推出“退将条款”,显示其在“内忧外患”下选择继续与大陆对抗,试图将两岸交流污名化,以掩盖其处理两岸关系上的无能与挫折。

蔡当局“修法”严控退将赴陆

“修正草案”规定,退离职军公人员赴陆许可管制年限从原则3年,原服务机关得增减之,修正为管制年限至少3年,原服务机关只能增加、不能缩减,对泄露“国家机密”者将加重处罚,最重可处10年徒刑。此外,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中将”以上人员,及“情报机关首长”,退离职未满15年者,除非经核准,否则不得赴陆参与大陆领导人主持及党政军机关、机构所举办政治性活动;也不能向“象征中国大陆政权的旗、徽、歌等行礼、唱颂”,或有其他类似妨碍“国家尊严”的行为。其次,对于相关机关涉密程度较高之人员,于赴陆管制年限届满后,得要求其赴陆前仍应向原服务机关申报,原服务机关对部分必要人员并得要求终身申报。

“修正草案”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者,退离职未满15年的“上将”、“情报机关首长”、或机敏机关“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罚则为停止5年的月退给与10%至100 %(领有月退人员),或罚款新台币50至500万元(领一次退人员)。退离职未满15年的“中将”,罚则为停止5年的月退给与10%至50%(领有月退人员),或罚款新台币20至100万元(领一次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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