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3日消息(记者佟亚涛)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继6月初推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后,地方政府举债再开“前门”。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昨天(12日)联合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在政府收费公路领域试点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从昔日政府高度依赖银行借贷筹资修路,到如今政府只靠发债来破解融资难题,这一改变能否缓解我国收费公路建设融资困境,防范收费公路债务风险?
专项债券为地方政府融资打开了“前门”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燕弓介绍,过去我国地方发展收费公路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社会投资者运用BOT等经营性模式建设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另一种是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建设的政府收费公路,也被称为政府还贷公路。近年来,政府收费公路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政府债务的膨胀。
2015年《预算法》修订出台和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后,地方原有各类交通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被取消。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为地方政府融资打开了“前门”。
王燕弓说,“新的《预算法》出台之后,提出政府举债的形式只能是发行政府债券,除了这种方式以外,其他的方式包括贷款的方式都不能再使用。这次发债为了解决政府还债公路这种打开一个渠道的问题,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有助于降低偏高的融资成本
由于债务规模较大以及银行贷款融资成本偏高(约为4.76%)等原因,使得收费公路特别是政府收费公路的利息负担十分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