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真
【摘要】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性是罪刑法定的应有之义,法律条文的设置应当遵循明确性原则。我国绑架罪第一款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何为情节较轻,法律并没有详细规定,如此便导致减轻情节的适用无统一标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被扩大,适用法律时可能会出现因人而异的情形。对于此问题,笔者立足于司法实务,运用案例分析法,选取分析了120个司法案例,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
【关键词】绑架罪;情节较轻;明确性;案例分析;完善
一、司法案例的选取标准
首先,对于地域,笔者之所以选择河南省和湖北省,是因为河南省是我国人口第一大省,相较于其它省份,人口优势使得其犯罪具有多样性、复杂性,选取其作为样本具有代表性。而且,笔者是河南人,生长于河南,对河南的犯罪情况一直比较关注,了解较为全面,案例剖析也比较容易把握;选择湖北省是因为笔者在湖北攻读硕士学位,熟悉湖北的地理人情、风俗习惯,且研究生上课及平时自学期间,专业学习大多以湖北发生的案例为基础,因此将湖北作为笔者的样本代表。其次,对于时间,笔者集中选取了从2011年到2016年所发生的绑架罪司法案例,不但涵盖了从《刑七》到《刑九》的颁布施行,而且契合社会实际,以便更好的接轨不断变化的犯罪状况。再者,对于审级,笔者以一审为主要目标,二审辅助,笔者的主要目的是要统计绑架罪量刑情节中的减轻情节,而一审判决中已经将情节进行了详细说明,已经能够满足笔者的研究目的,因此以选取一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