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7月15日电 (记者 姜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15日在上海表示,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或催生“数据寡头”,中国亟待建立有关金融科技的单独法律体系和行业技术标准,而因金融科技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监管成本上升,金融科技行业应承担其中的一部分。
中国是全球最具活力的金融科技市场,孙国峰在于上海举办的“2017年朗迪金融科技峰会”上说,金融科技的生态包括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机构、监管当局、消费者、中介机构、自律组织等各方面,良性互动的金融科技生态有利于促进金融科技行业长期、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但拥有大数据的金融机构,客观上可能会产生“数据寡头”的现象,带来数据垄断,进而容易形成“信息孤岛”,不利于行业良好的发展。
孙国峰说,金融科技在一些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领域开辟新的业务,促进了金融领域更深层次的大分工,但技术不光要为金融机构服务,同时也应该为监管机构服务,因为相关技术可能成为金融机构规避监管的工具,降低监管的有效性。
就金融科技本身而言,中国尚未有完整的、单独的法律体系。孙国峰认为,随着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为该行业的发展制定一系列完整的规则,也为监管机构提供监管依据、为金融科技新生态提供法律制度的基础。此外,对于金融科技,政府和行业要制定技术标准,有效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为金融科技行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国制定的金融科技标准也可以向全球推广,以促进全球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