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7月16日电 题:农民当上“特邀法官”——江西一个国定贫困县的司法实践
新华社记者赖星
“丁之源当了特邀法官?”
“去年年底当的,前段还上了电视。”
盛夏暑气逼人,樟树下凉风习习。水南村几名妇女坐在树荫下的桥栏边纳凉,有的和路过的法官攀谈起来。
丁之源今年65岁,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牛田镇水南村村民。
老丁的本职工作是乐安县人民法院流坑旅游法庭保安,由于常年在法庭工作,还时常旁听案件审理,耳濡目染,对基层法庭工作的了解日渐增多。
丁之源清晰地记得,2016年年底,流坑旅游法庭庭长戴羽飞找自己谈话,说有意聘请他担任“特邀法官”,征求他的意见,“主要开展协助送达、协助调解、协助执行、委托送达和委托调解工作。”
老丁知道,这是院里对自己的信任。于是,他郑重地点了点头,答应了。
2016年12月8日,丁之源拿到了乐安县人民法院颁发的聘书,成为全县206名“特邀法官”之一。
其实,设立“特邀法官”背后有更为复杂的时代背景。
乐安县是国定贫困县,人口居住分散、交通欠发达等因素长期制约着审判执行的顺利开展,突出表现在诉讼成本高、案件送达难、执行难问题严峻,群众法治意识欠缺、农村宗族观念根深蒂固,影响审判效果。
“当前,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司法能力的局限性和案件的复杂性、高发性矛盾突出。”在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诚看来,“员额制”改革背景下,办案法官人数减少,法院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法官办案压力成为必须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