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墉
莫把『给的』变成『欠的』
◎文/刘墉

有一天我为某公益团体找一位企业家朋友募款。他指指我拿去的资料:“我早注意到他们这次的活动,今天上午刚主动捐了笔钱过去。”我说:“太好了。”他一笑:“不是太好了,是好险。如果我还没把钱捐出去,看到你来募,就不会捐了。”
我有点不悦。“你先别不高兴,如果你是我,就懂了。”他拍拍我,“其实很多企业都这样。你想想,如果有人来募,你就捐,捐得完吗?当然有捐有不捐的。这下问题来了,你凭什么标准捐,又凭什么不捐?人家就开始质疑,甚至说得很难听,是不是有关系的、有上面交代的你就捐?搞不好,能帮你造假账逃税的你才捐?结果听了一堆闲话、惹了一堆麻烦。所以我后来定了个原则:资助哪里完全由我们自己决定,只要有人来募捐或说三道四,原本打算捐的也不捐。”
给予是要讲究方法的。如果你把运水车开进久旱的地方,一群渴得将死的人冲过来,他们容得你一瓶一瓶、一杯一杯给水吗?除非你用严格的方法发放,不然,只怕那运水车会先被推倒、砸裂,结果谁也喝不到。所以发救济物资,先要把秩序维稳,不得已时宁可用强力的手段。碰到失控,甚至得先退出那个地区,控制好,再重新进入。
再举个例子,有位很慷慨的大老板,每年都把相当多的利润作为年终奖金。大老板有一天想,反正每年都从收益里分出一定比例作奖金,干脆告诉大家是怎么算出来的,这样比较透明,员工也能早点算出大概有多少奖金拿,及早作财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