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红生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交战规则问题研究*
盛红生
从近30年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实践来看,在借鉴其他国家立法和军队以及警队实践的基础上,参考我军和警察部队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等国际维和行动的具体情况,制定分别适用于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军人和警察的《交战规则》既具有突出的必要性,又具有充分的可行性。制定《交战规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军警人员圆满遂行联合国等国际维持和平任务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也使部队官兵和警察在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准确掌握使用武力的范围、条件和程度,在提高作战效能、充分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使我国维和人员在法律和政治道义上居于优势地位。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武力使用原则 交战规则
作者盛红生,男,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主任,曾任联合国驻刚果民主共和国维持和平特派团(MONUC)专家(上海 201701)。
作为一种政治外交行动而不是交战行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一直将使用武力控制在最低限度,即“除自卫不得使用武力”。虽然后来有了一些调整和发展变化,但是坚持作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三原则”①即同意、中立和非强制。之一的“最低限度武力原则”始终是保证维和行动成功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也是东道国同意和接受在本国实施维和行动的决定性因素。然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毕竟是在战乱国家开展实施,为了自卫而配备轻武器的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经常面临不得不使用武力的极端情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