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莘旅美对商业职业教育的观察与思考

2017-07-27 07:29陈凯
职业教育研究 2017年7期

陈凯

摘要:王志莘1923年赴美留学,同时肩负着考察美国职业教育的任务。在此期间及其后,以译文、通讯等形式向国内传递文章,于中华职教社《教育与职业》发表,据不完全统计有二十余篇。作为海外职业教育史料,至今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商业职业教育;商学合作制;商业职教的存废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7)07-0092-05

一、王志莘其人

王志莘,上海人(原江苏省川沙县,今浦东新区),1896年生,14岁入钱庄学徒,不久,就读于上海南洋公学,1915年毕业,曾任小学教员,后赴新加坡任教、当编辑、任橡胶园管理员。1921年回国,考入上海商科大学,同时兼职于著名职业教育家黄炎培创办的中华职业教育社任编辑。

王与黄同为川沙人,1921年王志莘曾陪同黄炎培赴南洋考察,足迹遍及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为时长达三个多月,并协助募款一万余元,因此深受黄炎培赏识。后来二人交往不断,从师生发展为亦师亦友的关系。1949年3月,黄炎培在中共地下党组织掩护下秘密离开上海,经香港北上之前,仍与王志莘联系。解放后,二人关系依然密切。

1923年,经黄炎培推荐,王志莘获得旅菲侨商资助赴美留学,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银行专业,两年后获得硕士学位,1925年毕业,即赴欧洲做短期考察。归国后于母校上海商科大学任教,并在上海中华职教社兼课。1925年,主编《生活》周刊,一年后邹韬奋继任。

1926年,王志莘应工商银行总经理薛仙舟邀,任该行储蓄部主任,自此进入银行界。1928年,出任江苏农民银行副总经理、总经理。1930年,任上海新华银行总经理,倾力经营,在全国建立包括香港在内的分行十多个,员工达一千余人,颇具规模。作为学者型的银行家,王志莘慧眼识珠,广揽人才。解放后被誉为“中国拼音字母之父”的周有光(时名周耀平,有光为其别号)于1943年入新华银行为“总经理室”经理之一。曾受命负责“西北经济调查团”,谋划抗日胜利后的建设。抗战胜利后,又被派赴美国考察,为银行开展国际贸易做准备。1949年经港返回大陆,这都是周有光对王志莘经营理念最为欣赏之处。回过头来说,抗战爆发,转赴重庆成立总管理处,1944年随中国代表团赴美参加“国际商业会议”,并访问欧美。解放后,作为银行界代表人物,兼任华东、上海财委委员、人大代表、同业公会副主委;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聯常委、中国银行常务董事。新华银行因原系“官商合办”(官股即官僚资本,占58.54%,商股即民族资本,占41.46%),解放后率先实现公私合营,1952年银行业统一合营,他出任副董事长、第一副总经理①。

二、旅美期间对职业教育的观察与思考

由于王志莘同黄炎培与中华职教社的关系,在他赴美学习期间,同时肩负对该国职业教育进行考察的任务。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中最发达的国家,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教育事业发达,且职业教育发展甚速。有资料显示,自1917年至1921年,职业教育经费即由250万美元增至1 000万美元;学校由1 700所增至3 800所;学生由10.6万人增至33.3万人②。这是王志莘向国内所传递的信息之一。以下主要就王志莘上世纪20年代留美期间关于该国职业教育主要是商业职业教育的观察与思考作一简要介绍。

(一)商业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实施

商业职业教育的唯一目的就是“造就商业上应用人才”。为达此目的,须注意:

1.关于职业指导

对愿入商科之学生须先审其性质、能力,分析其优点和弱点,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如“速记”科,要求脑筋灵敏,记忆力强健,拼法娴熟,且有相当英文程度及普通学识者。否则徒耗时间,并使后来者生畏。即所谓须“因材施教”。

2.关于教材的选择

应熟悉当地商业的实际情况,如商业簿记格式、各种币制兑换率、关税及运输手续等,从而使学生学习于学校,即可应用于商场。可称为“因地制宜”。

3.关于毕业生的出路

实施商业教育,必须使其所习知识、技能可应用于商场,并了解各种商业的组织,务使所学不可过于偏狭,防止学生离校后难于就业、难于发展。

4.学生毕业后的联络与服务

对已离校的学生,应常有联络,从而考察其服务状况,回馈学校检讨教授方针,并继续予毕业生以指导,帮助他们创造职业升迁的空间。

(二)商业学校的类别

1.乙种商业学校(美国称Elematary Commereiai Sohool,以下简称“乙商”)

培养目标为普通商业练习生。入学条件为14~16岁,志愿将来从事商业者。学制三年。教授内容除普通商业学识、简易的商业专门技能外,因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更须注重公民训练。

2.甲种商业学校(美国称Advaneed Commereiai Sohool,以下简称“甲商”)

培养目标为报关、买卖人、商伙、书记(文秘)、司账。入学条件为16~18岁,志愿入商界者。学制三年。教授内容在后二年须注意加强职业指导;分科教授;多设商业技能科;灌输实业方面的新知识。

3.商业专门学校及大学商科

培养目标是造就商业方面的专门人才、领袖人才。教授内容应注意于组织管理方面,防止偏于技能方面。

4.商业半日学校、夜学校

系补习学校之一种,为年龄较大、失学及雇员要求增益知识与技能所设。宜分两种学制,一是“科目制”,一是“学年制”。所设课程须为高低各级做周全准备,从而使有志求学者选择程度相当的级别进行补习。

5.商业补习学校

主要为未受商业教育的学徒所设,教授内容的程度应兼顾甲、乙两种,使中途离校者得以继续补习其学业。对学徒而言,又应使乙种重于甲种,同时应注意于公民训练,这是由于中国商界雇主往往忽视学徒教育之故。

(三)商业学校实施教学应注意的要点

1.乙商

第一年课程应兼授工业、商业普通各科,以作为将来专习商业之基础。其后二年则应视学生平均年龄、适合该年龄段的商界职务岗位确定教授内容。如十五六岁的儿童,宜就商业上读写文件、登记账目等职务者,即须教以商业应用文件格式、简单簿记登记法等。

2.甲商

其定位是为学生开辟谋生途径,万不可视为升学之阶梯。因此,课程设置须有职业目的,后二年课程分科又宜细密。同时,更须注重实习,否则将失去商业职业教育的作用。

3.补习学校

课程设置除普通商业应用文、数学、地理、簿记等基本学科外,宜就学生不同职务撮要分科教授。如可将适于14~18岁年龄段的职务分为若干类,分别设置课程。

4.夜学校

须注意18岁以上的雇员,课程设置务必考量当地实际予以安排,如某一学科可分为若干学分与时段,既便于中途辍学者,又利于程度参差者可随时选择科目学习。

(四)管理分工与职责

当年,美国中央政府设有“中央职业教育局”,其职责主要是:调查研究;视察并督促省、区(州)视察;补助职教事业发展;审查省、区(州)的实施规划。

省、区(州)亦相应设有该级的“职业教育局”,职责是:审定私立学校;研究改进;制定规程;培养教师;视察指导。

各地教育局的职责是:研究当地商业需要;辅助已就业的毕业生。“商业教育科”科长的职责是:安置毕业生;视察学校教授情况;建立商业研究科③。

三、商业教育的“商学合作制”

《商业教育的“商学合作制”》是王志莘节译自美国中央职业教育局出版的《商业教育》刊发的一篇文章。

“商学合作制”就是指商店与学校联手合作实施商业教育,即部分时间入学校接受商业教育,部分时间在商场以求实践经验。

商学合作作为一种制度,是将商科学生一部分时间用于在商场中实习,与学校教育并不相牴牾。

关于对商学合作制的“疑难之辩解”。有些“商业教员前辈”对合作制持反对意见,双方论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质疑者认为,学生入商店、公司实习,常受一种“无组织、无系统、无教育的使役,容易感受不良习惯”。

答疑:商学合作实行前,须慎选合作的商店、公司,并取得学生家属、学校、雇主各方同意,订立约章,商店、公司各部事务,学生得依次实习,以获得完全的实习经历。每周学生须报告一周来的情况,教师据此与雇主协商,以安排下一步实习程序。

二是质疑者认为,商场中商人不愿接收每周更换实习岗位的学生。

答疑:有远见的商人,极希望有良好的助手,极愿意帮助商业学校造就良好的人才,以备将来选任。今后这类有远见的商人会越来越多,在大商场中不难寻得这种合作机会。

三是质疑者认为,即使雇主同意,商场中的主管经理等人会认为办事有阻碍。

答疑:无需忧虑,当主管经理等人认识到对其未来前途有利时,从统筹全局出发,上述担忧自可消除。

四是质疑者认为,商店、工厂津贴少,教育方面的损失难以抵偿。

答疑:全赖双方合同,教育方面的“损失”,没有那些人估计的那么严重。

五是质疑者认为,合作制耗费多,于教育经费“颇不经济”。

答疑:只须招收两班学生,轮流教授,学生翻倍,非不经济。且经济并不是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广聘优秀教师,为合作制办学增添力量,才是推行合作制要考虑的主要方面。

六是质疑者认为,商业职务繁多,每周更迭,恐不妥当。

答疑:分工细的大厂、店,并没有这种困难。就教育而言,以最后二年采用合作制以取得实际经验为最佳。

商学合作制的优点是:实行合作制后,高级商科学业增加甚多,其中40%为普通商科学生;分科中学中的优等生40%为合作制学生,亦增颇多;受合作制训练的学生,勤学、节俭、有礼貌、能自立,且做事谨慎;由于在校时已练习了学徒事务,当毕业入职任全日事务时,其薪金常高于普通商科畢业初入商场者;此类学生擢升较易,因其经验、能力已为雇主所信任;虽不能将商业学科全部教授,但对主要各科的关注和兴趣已经增加;校、商互相合作,可谋取双方利益,教师、商人得以互相联络,交换知识。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学校)选择合作方极为重要,应注意对方确实有真诚赞助之意;对方须有一代表具有同情和兴趣;愿安排学生轮派各不同岗位接受全部经验;愿将学生服务状况向学校报告;雇主愿付相应的工资(与初就职者相当);当修业终了,能容纳学生就业,并给予相当职务及上升机会。

合作的雇主一方,实际处于“助教”地位,应该明白其付出最终是为雇主自身的利益。

二是学校以两班设置最为相宜,这样便于轮换;人数以25名即可,过多则使教师太费心力。

三是合作契约的宗旨为谋双方利益。关于《合同》的内容,公司方承诺:某月某日雇用学生若干;约定一周在校,一周在公司;付(学生)练习生薪酬若干;公司保证按时轮换;随时指导;每月报告学生(实习)状况;合同未满,不得正式雇用;实习终了,双方同意,可给予实职;出席合作制重要会议。

学校方承诺:顾全公司需要,以最妥善方法训练学生;履行合作主旨,力谋双方利益;按学生在公司服务之程序,教授学生相关学识;公司如需要添用此项练习生时,学校当设法补入;出席合作制重要会议。

《合同》需双方签字。

四是须实行报告制。雇主每月向学校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内容包括勤俭、整洁、准时、谨慎、诚实、礼貌、创造力、判断力等共八项,以及雇主评语。

学生方面要报告在实习单位每日所在的职位、工作时数,以及请假的日期和理由。

五是雇主与学校教师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双方提出应研究的问题。此类会议教师应取主动。

此外,学校还应时常邀请公司经理、司事与学校教师、行政人员开会,研究重要问题,并召集学有成效的合作制学生参加,以证明合作制的成绩。此类会议每学期应有一次。

合作制进行情况,由教师编写报告送达校长,由校长呈报教育行政当局。

六是合作制的实习问题。时间为一年或至少120天。学生课余、假期实习必须有良好指导,否则不易考核,不易受益。在四年制学校中,实习安排于第四学年最宜。实习期间应以商业学、会计术、书记法、国外贸易法为实习重要科目。

七是实习薪资。同全日制练习生,其多寡依实习成绩而定。而商业学校学生与普通练习生相比则有一定优势,因此应付与较优报酬。

八是商店雇主往往予实习生“全日职务”,有碍学业,亦有违合作宗旨,当以限制,如有特殊情况,可同学校协商,酌情办理。

九是部分学生因体弱,或家长不愿参加,可由学校中“各部职务分受之”,以弥补入商店实习之缺憾④。

四、持续的关注

1927年,王志莘学成归国并已入职银行业,但仍然关注着商业职业教育。他针对社会上对商业职业教育的某些非议,发表了《商业教育存废问题》的文章。其时,有一种“社会主义”思潮,认为商人是剥削阶级,社会上不应再有商人的地位,因此,商业教育也应停办。王志莘自称是“合作主义”的信仰者,认为随着历史的进化,社会的分配方式将逐渐趋于“社会化”、“民治化”,商人的地位必将随着这一潮流的进展而逐渐衰落,以至灭绝。不过,商业教育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无用,乃至主张停办。

王志莘认为,商业缘起于生产有了剩余而产生的交换,从而形成劳动力的分工,目的是增加生产能力,方便货物流通。如可以协调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供求,方便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等等,都是商业之所以存在的条件。因此,商业有其存在的价值。至于从事商业的商人,利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漏洞”,施行居间垄断、操纵、投机取巧、营私舞弊等作伪欺诈行为,其罪过不在商业本身,而是私商个人牟利动机所驱使。今后无论经济组织如何变动,生产与消费之间,仍必须有“分配”这一环节,或由国家,或由生产者、消费者加以掌握,都是不可或缺的。而此“分配”正是商業行为,今后也是避免不了的。但应务必使之社会化、民治化,从而达到为最大多数人民谋得最大幸福之目的。对于为个人牟利的私商,则应尽力使之逐渐衰落,直至灭绝。

至于商业教育,乃是科学教育之一种,其主旨在于研究合于法理的商业行为与最经济的分配方法。目的在于用合纵、分析、演绎、归纳等科学方法,探求协调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利益的种种经济原则和规律,而绝非灌输剥削理念和方法。这与自然科学之研究物理、化学,以及工业、农业等应用科学的规律是一样的。因此,非议商业教育是没有道理的。至于从事商业教育的学者,是否能采取科学态度忠实地进行商业问题的研究,从而得出商业科学的规律性认识,则是另一个问题了。

那么,商业学校是否会成为制造剥削阶级的场所呢?从以上论述我们就可以得到回答。既然商业教育有存在的价值,那么,商业学校的存在也应是没有疑问的。

环顾中国之(大多数)商人,营营扰扰,尽其所能,亦不过博得“蝇头微利”,不但称不上剥削阶级,甚至几乎也沦为被压迫、被剥削者,谈不上是什么剥削阶级。因此,王志莘告诫某些受“新思潮”影响怀疑商业教育的人士,应视商业学校为造就人才之场所,是要培养为国家、为社会、为大多数人民所用的新商人,而不是只为个人牟利的剥削阶级的私商人⑤。

上述海外史料及王志莘对《商业教育存废问题》的见解,虽属片段,至今仍有一定参考价值。

巧合的是今年恰逢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首都专门召开了庆祝大会,中央领导人出席并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更专门发来贺信。应当说,其中也包含了对早年王志莘于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做贡献的肯定。

注释:

①《平民银行家王志莘》,“上海民建网”2012-02-07

②《美国职业教育之发展》,《教育与职业》1924年第00期,第128页

③《商业教育研究之种种》,《教育与职业》1921年第3期,第21-27页

④《商学合作制》,《教育与职业》1921年第3期,第1-7页

⑤《商业教育存废问题》,《教育与职业》1927年第10期,第415-419页

(责任编辑: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