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俊
2006年,这个盗墓文学勃兴的年份,几乎可被视为“文案元年”。此后,不论质量如何,所有被冠以文学之名的书写,至多勉强算是其他商业产品的文案。诗歌可能蜕变成网络段子,散文则摇身一变成了微信朋友圈里的心灵鸡汤,微型小说是网络微电影的剧本雏形,短篇小说改头换面一下就能拍成电影,中篇小说乃至长篇小说被改造成了在广告时间内分段插播的各种电视剧,而史诗性的煌煌巨著则可能被开发成了网络游戏……

电影《盗墓笔记》斩获十多亿票房。
2006年,天下霸唱在网上连载小说《鬼吹灯》,立即斩获百万级点击量。于是,出版商迅速介入,并陆续出版了系列小说。作为一种相对较为新颖的文学类型,它迅速风靡全国,成为当年的畅销读物和著名事件。次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系列相继出版,使得盗墓题材的文学创作不再成为孤例,逐渐烘托起一个庞大的盗墓系文学创作团体游走在畅销书出版商门下的盛况。
事隔十多年,盗墓文化非但没有偃旗息鼓,反而愈演愈烈。略有不同的只是它的“宿主”经历了产业结构升级——从原先以小说的形式寄生于书籍和互联网PC端,改换门庭成了以影视剧的形式寄生在电影院、电视机和互联网移动端视频App。《鬼吹灯之精绝古城》《鬼吹灯之寻龙诀》《鬼吹灯之九层妖塔》和《盗墓笔记》相继旷日持久地霸占着电影票房榜单;网剧《鬼吹灯之精绝古城》《鬼吹灯之牧野诡事》《鬼吹灯之黄皮子坟》和《盗墓笔记》第一季又接连刷新着手机移动端视频App的点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