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文
【摘要】边疆民族地区相对发达地区而言,不经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表现出滞后性,在行政执法主体方面,也凸显整体素质不高,尚未形成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的执法理念的问题,突出体现在执法依据认识不到位、分不清不同位阶的法律效力、人治思想制约作用明显和执法方式人性化不足等方面。
【关键词】边疆民族地区 行政执法主体 素质 理念
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党和国家已经确定了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2020目标,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不可少的边疆民族地区,为了顺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必须重视执法主体的素质提升和理念更新问题。通过对行政執法主体素质和理念现状的分析,有效提升自身素质,形成正确的行政执法理念,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与发达地区相比,边疆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行政执法环境状况欠佳,严格公正执法得不到完全保障。由于许多地方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受过良好法律训练的专业人才不愿意到这些地方工作,在岗的许多执法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有的甚至属于聘用的临时执法人员,很难保证公正的执法效果。由于先进的思想意识的接受受到限制,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以言代法,乱下指示,乱批条子,任意干预行政执法,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