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佳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率先改进巡视工作,发挥了示范作用,下一步要加强对市、县、区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发挥省级巡视的基础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视工作抓早抓小,基础在下面,要上下联动,把问题化解在市、县一级,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上下联动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兑现庄严承诺,确保整改见底到位,决不辜负党中央和全市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一、县(区)巡察的基本做法
(1)组织架构。该市所在县区已全部成立巡察机构,并且完成第一轮巡察工作。每个县区一般为四个巡查察组。成立正科级单位巡察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县区巡察工作,县区巡察组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
(2)人员配备。首轮巡察共设4个巡察组,每组5名成员,组长、副组长由熟悉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担任,每组搭配1名在财政、审计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比如某县,巡察工作启动前建立了161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人才库涵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机构编制、信访、审计、财税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共有161人,知识化、年轻化程度较高,且职级构成搭配合理。其中,在职级构成上,正科级干部23人,副科级干部51人,一般干部87人,科级干部占比45.96%;在学历构成上,大学以上学历140人,占比86.96%;在年龄构成上,45岁以下95人,占比72.05%。
(3)县区巡察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