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
20世纪40年代的陕甘宁边区,被称为全国的“民主模范区”,其突出的特色,除了政治民主,就是十分完善的社会建设。边区通过大生产、劳模运动等方式,使绝大部分群众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这在全面抗战的大背景下,是殊为不易的。在边区的各种社会建设中,“十一运动”广受关注。“十一运动”不是“十个一”,而是边区开展乡村社会建设的“十一项”举措,大致可分为区乡、村、户三个层面。在区乡要求“每区有一处铁匠铺,每乡有一个铁匠炉;每乡有一处民办学校和夜校;每区有一处卫生合作社,每乡有一个医生;每乡有一处义仓;每乡有一副货郎担”。在村的层面,“每村有一架织布机,每村有一个接生员,每村有一眼水井”。在家户的层面,要求“每户有一年余粮,每人识一千字,每户有一牛、一猪,每户种一百棵树,每户有一处厕所”。这些内容被分为11项,包括了边区经济、文化、卫生等各项建设,为边区人民实现富裕文明的生活理想设计了切实可行的路径,也为改造中国其他地区乡村社会的落后面貌树立了典范。
然而,关于“十一运动”最初是谁提出的,相关著作一直没有给出准确的答案。一些人认为是毛泽东最先提出的,这一说法有其缘由,2013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修订的《毛泽东年谱》中记载:1944年8月,同边区劳动英雄吴满有交谈时,“毛泽东说,陕甘宁边区的农村要在几年里做到:每家余一年粮,拴一犋牛,扶育一百棵树,建一个厕所,掏一口井,每人还要识一千个字,而且每乡要有一个合作社,一个铁匠炉,一个民办小学,一个医务所,一个秧歌队……大家都要过丰衣足食、健康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