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超

时光的脚步不着痕迹,不经意间又跨入了年的门槛。可是,在这座小城,那特有的年味儿淡淡的,远没有农村的年味儿浓。故乡的年儿隆重,繁华,让人早早地惦记着。
小时候,距离除夕还有半个多月,我就能清晰地嗅到年味的气息,那年味流动在袅袅的乡野炊烟里,弥漫在人们喜气洋洋的笑容里,摇曳在冰清玉洁的雪花里。家里早早蒸好红薯馒头,炸好萝卜丸子,然后,静静地等待年的来临。
听说,有着“汉语拼音之父”之称的周有光先生生前奉行“三不主义”,不爱过年节。我很纳闷,温馨甜蜜的年节不是人人都热切期盼的吗?于我,小时候特别喜欢过年,因为年带给我无穷无尽的乐趣和期盼。
故乡有着自己的习俗,过年的时候人们会串亲访友,谁家亲戚或家族里女儿出嫁了,便轮流到女方的婆家去邀请小两口儿,时辰挺讲究的,得起个大早,不然会让亲戚觉得邀约不诚。
读初一那年,我就登门邀请过远房侄女。寒风凛冽中,我骑着借来的半新自行车——家里的那辆太过破旧,母亲说骑着这样的自行车去请年客很寒碜,闹不好会让人窃笑的——踏上五里之遥的请客之旅。滴水成冰的天气里,我并不觉得苦,相反,心里还带着份甜蜜。
当然,侄女婿也在邀请之列,我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父亲许诺说我是初中生了,可以参与陪客了。我又怎么能不高兴呢?由以前的旁观者,摇身一变,成了酒席桌上的一员,虽不是重要角色,好歹也是列席人——我的地位发生了质的变化,我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