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元庆
【摘要】我国在改革开放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原因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社会上腐败案件不断增多、高官腐败突出、顶风作案猖獗、大案要案显著,已成为阻碍社会良性发展的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将过去“反腐倡廉工作”变为“反腐倡廉建设”,从理论层面更具科学性、全面性和稳定性,更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的特点,意味着我们党将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关键词】反腐倡廉;廉政建设;依法治国;监督
腐败已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独有的祸患,不论存在于哪个国家,都会严重破坏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侵蚀了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和法制的健康发展。因而,在此有必要谈谈反腐倡廉法制建设。
一、我国廉政法制建设的发展及现状
(一)我党反腐倡廉的历程。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追求。早在1941年,我们党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綱领里就明确提出要“厉行廉洁政治”。1947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号召将“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作为党的一条重要政策。1989年9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1993年8月,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2005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重申要建设廉洁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