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楠
【摘要】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对我国多行业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是对“营改增”大背景下电力企业税负变化的影响和应对策略的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 电力企业 税负变化 对策
一、营改增之前我国电力企业的税负状况
增值税是流转税,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进行征税。营业税则是对应税交易的全部收入进行征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我国电力企业有由三类企业组成:第一类是经营只需要交增值税的电力企业;第二类是只需要交营业税的电力企业;第三类是经营既需要交增值税又需要交营业税的电力企业。三种不同交税方式的企业各有其特点,他们面向的市场方向也不相同。只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电力企业,它的进项税可以用来抵扣但在使用进项税抵扣时是有很多限制的;只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电力企业在经营上不能用其他来进行税负的抵扣,完全靠营业的效益来缴纳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经营负担;第三种电力企业是较为合理地方式,它结合了前两种缴纳方式的优点,减少了一些经济负担,使得正常经营下的电力企业能够平稳发展。在“营改增”前我国电力企业的税负压力对经营企业来说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