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增值税税率结构对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启示

2017-07-31 20:51王琦
时代金融 2017年18期

【摘要】随着”营改增”的全面落实,为了更好地体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优势,简并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越来越紧迫。本文通过对国外增值税制度的比较研究进而对我国的税率结构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三档以及降低增值税标准税率的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税率 税率结构 税率简化 减低标准税率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对税收的调节作用以及社会福利水平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我国已于2016年5月1日实施了“营改增”战略部署,初步完成对增值税的全面改革,接下来适当简化税率这一战略的实施更是迫在眉睫。

一、我国增值税税率的基本状况分析

我国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74年,接下来又进行了四次重大变革。从1994年起,一直维持17%的标准税率,搭配一档低税率13%;2012年起,实行增值税试点改革,又附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对部分行业开始适用11%和6%低税率,但我们仍保持三档低税率不变13%、11%、6%,所以对现行税率进行简并无疑会成为未来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考虑,实施最优化得单一税率增值税模式并不现实,合理降低标准税率、优化税率结构才是适合我国的合理路径。

二、对国外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分析

本文主要以与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和人口规模两个指标相似的十个国家为主体,分别从税率结构设计和标准税率设计两个角度进行借鉴。

与我国相似的这十个国家中,秘鲁(18%)采用单一税率;三个国家采用标准税率配合零税率模式,分别为哈萨克斯坦、泰国、南非;两个国家采取标准税率加零税率,再加一档优惠税率的模式,分别为哥伦比亚和俄罗斯;两个国家在标准税率之外又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分别为罗马尼亚和土耳其;只有突尼斯在标准税率和零税率外,还设置了两档优惠税率;另外,巴西的增值税税率设置较为特殊,其标准税率为17%或18%,优惠税率为4%、7%、12%三档,另外还有25%的高档税率。综合来看,多数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将税率限定在三档以内,一档标准税率+一至两档低税率+零税率。

从上表数据分析,这些国家标准税率的平均值为15.90%,与世界增值税平均值15.82%相近,我国的税率基本上略高于这个水平。标准税率超过平均值15.90%的国家都与一至两档低税率配合发挥作用,低于标准税率的国家大多是单一税率或配合一档零税率。根据世界上的基本情况,实行单一税率和一档标准配合一档低税率的一共有119个国家(地区),占比高达71.2%;根据与我国综合实力相近的10个国家的基本情况,实行标准税率+一至两档低税率的一共有8个国家,占比高达80%。综上分析,一个标准税率+两档以内低税率+零税率是税率结构的最佳模式。

三、对我国的相关建议

(一)简化税率结构

单一税率是诠释税收中性的最优结构。但是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做到一步到位过于理想化,不契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未来的改革方向应尽可能简化税率结构,避免重复征税,最终向单一税率靠拢。可以将税率档位减少到两档以内,既保证结构性减税又避免财政减收压力过大。根据国际增值税设置的经验,实行多档税率的国家大都设置两至三档税率;从与我国相似的这十个国家中分析,我国应采取逐步式改革,先从四档税率改为三档为宜,使增值税的内在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符合国际发展动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7年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笔者认为,这只是第一阶段的增值税税率改革,四档税率简并到三档,符合全面營改增后的基本国情需要。在接下来增值税的深化改革中,会继续简并税率,使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发挥到最优状态。

(二)适当降低标准税率水平

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他的只要特点就是税收负担可以转嫁给消费者,那么合理降低标准税率不仅可以降低消费者的税收负担,还会扩大内需。同时,税率档次过多也将会对经济行为产生替代效应,打破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原则。多档税率的模式会大幅度提高双方的成本代价,即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对税收行政的高效率执行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议可以对我国企业进行采样调查分析,根据数据显示的实际负税能力对增值税税率进行合理的优化,简化税率结构档次,并采取适当合理降低标准税率政策,以避免结构档次过多以及标准税率过高而带来的征管效率下降、税收征收额与征管成本比例过低等现象。

目前,世界上平均税率水平为15.72%,我国当前17%的标准税率与与之相比明显偏高,同时也高于我国周边国家的10%甚至更低的税率水平。较高的增值税税率导致我国企业在收到出口退税款前需垫付进项税额,增加了出口企业负担。综合考虑财政税收、行业税负水平以及国际经验,笔者建议将标准税率17%合理的小幅度降低。

参考文献

[1]何杨,王文静.我国增值税税率优化研究[M].税务研究,2016.3.

[2]寇恩惠,刘柏惠.增值税税率设计的国际借鉴与实现路径[M].税务研究,2016.11.

作者简介:王琦,女,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方向: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