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鑫


【摘要】美育是专业音乐教育的中心课题,并且贯穿整个教育的各个方面及其全过程。文章从视唱练耳学科的特点出发,从教学各环节入手,侧重于建构学科主体的多层次的美誉功能价值表现的探讨。重在将以往指向音乐客体认知技术性训练的视唱练耳学科提升为音乐审美教育的基础性学科,将音乐基础性学科从美育角度实现“理论”、“实践”、“艺术”、“人文”有机整合的美育教学理念。
【关键词】美育 视唱练耳 审美 动机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十二五规划课题《高师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课程与教学研究》(课题标号:XJK012QGD007)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25-0227-02
“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这是国家教育方針和素质教育目标要求,从音乐艺术的教育功能出发,对小学和初中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作出了明确的定位。作为培养小学教师的发源地,高师专业音乐教育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方面都贯穿着美育培养的理念,它既是我们教育的初衷也是我们教育的理想形态。
一、“动机”的首次呈现——开启感受音乐美育的大门
“合多数声音为有法之组织,以娱耳而移情者也”,这是1916年蔡元培先生在自己编写的第一本《音乐》讲义中首次对音乐的定义。在青主的《乐论》中也用“语言穷尽之处,便是音乐发起之时”的名句表明过音乐的特殊性。无论是“娱耳移情”的音乐,还是“非语意性”的音乐,我们都回避不了一个字“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