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淑雅+臧宏玲
摘要:政府部门通过自身改革实现机构设置的合理化,而大部制改革是新时期为适应发展要求进行的又一次的改革。但大部制改革不能是简单的机构数量减少,要适宜具体的国情;也不能完全彻底解决职能交叉和相互推诿的发生;更不能完全的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要更加追求行政效能的提高。
关键词:大部制;机构改革;理性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为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机构继续进行自身的行政改革。而始于08年的大部制改革,是政府行政改革的新时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了持续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满足和回应人民的政治和经济需求,大部制改革紧紧围绕着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组织机构,来适应社会现实需求,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
一、大部制改革的内涵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大部制改革是历史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需求。“大部制”即大部门体制,是指国家为提高政府综合管理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将职能相近、业务相似的部门合并成一个较大部门的政府组织体制。[1]大部门制改革不同于以往的历次的政府机构改革,改革不单单是传统认识上的精简机构,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一味的追求机构和人员的清减,追求部门数量的最小化来衡量改革的成效是对改革的一种误判,一种形而上的思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