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同舟
理论研讨
构建政府纵向职责体系的三个问题性视角
● 吕同舟
从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算起,至今已有十年时间。客观地看,虽然诸多领域体制改革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关于政府纵向职责体系的研究和实践仍有待进一步深化。这既源于这项改革本身涉及异常复杂的要素,也源于当前我国正处于历史转型期这一事实——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要素都在发生巨大变化,导致外部形势异常严峻。正因如此,关于政府纵向职责体系的构建,并非单纯的职能转变或机构调整问题,而是关涉着一系列内外部要素的问题域。为了更清晰地厘清政府纵向职责体系的逻辑思路和构建路径,需要转换改革思路,立足问题视角进行观察,从而为深化理论认识、推进改革实践提供可能的帮助。具体看,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问题入手。
“政府要对公民负责”,这似乎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命题。但如果从权力配置的角度看,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通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获得外部授权,二是作为本区域的行政机关,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上级行政机关从中央政府得到内部授权。后者是主要途径这一事实,使得下级政府在管理实践中更倾向于对上负责,也导致其在职责配置、机构设置方面更倾向于“复制”上级政府。在这个意义上,权力配置方式与当前政府间纵向关系以及职责履行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联系,自然也就成为下一步推进职责体系构建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