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静 晗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福建省区域特色发展研究院,福建 福州 350002)
村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对福州市城中村的调研
黄 静 晗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福建省区域特色发展研究院,福建 福州 350002)
通过对福州市城中村的实地调研,建立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村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村民还未形成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致认识与强烈意愿,受教育程度、主要收入来源、预期改革后集体资产收益是否会提高、对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的认知、对村社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程度、对村社干部的信任程度等变量对村民的改革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快出台直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扶持改革创新的配套措施,指导村社建立公正透明的改革程序规则,加大改革政策宣传力度,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展。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革意愿;村民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牵动我国改革全局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20世纪80年代,我国沿海地区城中村开始自发探索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制度安排上主要采用股份合作的形式。在不改变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社区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给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参照股份制的治理结构重构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混合产权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完善集体资产权能,被认为是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