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亦鲁
在宪法解释和古典音乐里,“解释”(interpretation)都是个大问题。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领军人物杰罗姆·弗兰克(Jerome Frank)曾说:“立法者就像作曲家。他们无法自己解释自己,只能把解释交给他人。” 的确,写在羊皮纸上的宪法条文不会自动降临现实世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总谱也无法自己发声,两者都必须借助他人的解释才能获得生命。
有趣的是,在过去半个世纪里,美国宪法和古典音乐解释中都出现了一场返古运动——原旨主义(originalism)和本真表演运动(authentic-performance movement)。两者都强调解释文本(text)—美国宪法和乐谱—应基于过去的理解和方式。而这两场运动的诞生都是为了反对相似的“敌人”—原旨主义针对的是沃伦法院和自由派的“活宪法主义”(the living constitutionalism),本真运动则是对十九世纪以降浪漫主义演绎传统的反叛。如果说与时俱进、强调解释的灵活度是活宪法主义和浪漫派的要义,那么回到过去、忠于文本就是原旨主义和本真运动的核心。
一 宪法解释中的“返古”:原旨主义
原旨主义发轫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也是美国保守主义复兴和里根上台的时期。原旨主义主张在解释宪法时,必须依据制宪者的意图(intent)或宪法文字在当时的含义(meaning)。围绕究竟是应该按照意图还是含义,原旨主义又分成了新旧两派:旧派重视“原初意图”,新派则强调“原初含义”。
一九七一年,时任耶鲁法学院教授的罗伯特·鲍克(Robert Bork)发表《中立原则与一些第一修正案问题》(Neutral Principles and Some First Amendment Problems),原旨主义崭露头角。之后,最高法院法官伦奎斯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