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发生在大一:男生在阶梯教室以“借笔记”的名义搭讪,之后再以“一起买书”的方式约会,最后顺理成章地一起吃饭、看电影。下雨的5月,在他父亲单位的大院里,我们躲在一丛深深花木下,说长一句短一句的废话。
我就读的那所大学,有几位老师是我父母的同学、同事——我父母是另一所大学的老师。那还是视大学生恋爱为早恋的年代,一位阿姨就和我谈话。有一句话刺痛了我,大致是其实很多男生恋爱,就是为了吹牛,可以跟其他男生炫耀。
我和那个男生几个月后就分手了,我痛苦,我绝望,我万念俱灰,我反反复复想着阿姨的话:他现在有了更多更新的材料可供炫耀吗?那时没有“集邮”这种说法,但不意味着我不会这么想。
若干年后,我可以同意阿姨的话了,还得加一句:很多女生恋爱,也是为了跟闺蜜炫耀的。
我记得当年每次晚自习下课之后,我都兴奋地跟同寝的女孩事无巨细地分享与男生的每一个交往细节,问她们:到底几时可以拉手?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这是问道于盲,我才是寝室里第一个恋爱的人,而这“第一个”给了我极大的满足。我原来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女孩,此刻被挑中,一定是我有什么特别的好,如藏身于塑料珠中的珍珠,被一双钟爱的手捧了出来。被爱,证明了我值得爱,证明了我的灼灼光华。
她们闪耀的眼神里有隐约的羡慕,从中又倒映出我稚气的、肥皂泡泡般的虹霓快乐。
以这种方式来解读大学恋爱,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