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亚

国有企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实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坚强保障。国有企业的身份是“国有”,必须坚持“姓党”。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听党的话,干党的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发现,部分国有企业的党委(党组)没有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只抓业务不抓党建的现象,党组织软弱涣散,不断被边缘化,导致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党内民主名存实亡,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力;纪检组织形同虚设,监督执纪问责严重缺失,有案不查、查处不力;部分黨员领导干部,忘记党章党规和党性修养,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抛在脑后,独断专行,大搞一言堂、家长制。这些问题严重影响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弱化企业凝聚力,导致违规违纪问题频发。
十八届六中全会总结、评价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所取得的成就,并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必须将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长久政治任务来抓,系统、深入、原原本本地学习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武装思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持营收和利润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