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人”奇事

2017-08-10 22:55:01娄尉
小小说月刊·下半月 2017年8期

娄尉

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官库中丢失了玉器,官吏们便对住在官库附近的园林工人逐个审问。

轮到一位名叫常明的人时,官吏还没审问两句,就发现常明的神色有些不对,脸色惨白,目光呆滞,嘴角抽搐了几下,忽然用一种只有稚嫩童子才有的声音说:“玉器不是常明偷的,但人却是他杀的,我就是那个被他杀死的人的冤魂!”

官吏吓坏了,两旁的衙役也一片大乱,毕竟那是每个人心上跑鬼神的年代,居然真的看到冤魂附体,都哗然起来。

主审官好不容易才稳定住局面,觉得这等诡案,自己这衙门万万审理不了,于是立刻移送刑部。

刑部委任纪容舒、余文仪为主审官,对那个身是常明魂不知名的人进行了审理。

那人继续用稚嫩童子的声音,讲述了一件恐怖离奇的凶杀案:

“我名叫二格,今年十四岁,家住在海淀,父亲名叫李星望。去年的正月十五上元节,我去街上观花灯,路遇邻居常明,他跟我一同玩乐。夜深人静的时候相伴回家,在路上,常明突然开始调戏我,并对我动手动脚,我一边抗拒,一边叱骂他,并告诉他回到家要把他对我做的事情告诉我父亲。常明一听,顿时目露凶光,把我拖到一个僻静的小巷子里,用衣带将我勒死,埋在河岸上。父亲找不到我,十分着急,打听到观花灯时常明曾经与我在一起,怀疑是常明把我绑架藏起来了,就向巡城御史告状。连刑部都惊动了,派人仔细查访,却没有结果,只好以缺乏证据无法找到真凶为由搁置此案,两位大人请替我申冤报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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