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网上浏览报纸,看到有的地市发布了“微腐败零报告”通报,点名的局机关和科室有的就是一大串。这项工作也分指标,也摊派任务啊?
我正疑惑之际,QQ头像闪动起来,赶紧点击一看究竟。原来是在外地某学校工作的表弟发来的求救函。两年前,表弟被招录到那所规模不小的学校,一直在办公室工作。当天上午,上级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让单位开展微腐败自查活动,要求在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将自查结果上报,并且明确要求自查案例不少于20个,要写清楚具体的人名、事情。如果没有案例汇报,上级部门就马上安排督查组进驻单位进行深入检查。为此,学校紧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专题会议,研究此項工作的贯彻落实。对照通知中微腐败案例的分类,经过大家激烈讨论,没有人对号入座。最后,校长果断拍板,自查案例不再给教师们安排任务,中层以上领导每人一条。既然自己不清楚怎么写,就由办公室代写内容,具体内容不再通知本人,但任何人事后不得随便议论。
校长一拍板,表弟做了难。校长说,写出来的事例一看要像那么回事,但又必须是无关痛痒的,本来大家是没啥事的,学校不能给人家写出事来。因为急等着上报,表弟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掌握这个深浅的度,也怕编不好,这才让我这个退下来的老哥给帮忙列举一些适当的微腐败案例来。
看着实在推辞不掉,我也只好不客气了。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结合工作分工的不同,我大致列举了几项:统计考勤时,迁就个别人;安排课程时,照顾关系有意减少课时;学校招生时,为亲朋好友说情;图书馆的书籍私自外借;照顾关系,为个别学生调整教室座位;体育器材室的球类私自使用等等。看着表弟满意地挥手再见,我心里一时也说不清是个啥滋味。
时隔两天,表弟发来留言:苦啊,我成大家的调戏对象了。原来后续的情况的确有点意外。自查报告上交后,上级随后通知,让存在问题的有关个人,写出详细的自查自纠情况说明,且要求一律手写。这次表弟无法代劳了,只好硬着头皮一一通知到个人。于是,就有了大家一见面的调戏:我给人家少登记请假次数了?我给某某少安排课时了?我让谁谁随便借书了?我给某个关系户调座位了?表弟说自己被弄得好不尴尬啊!甚至还引来有的人一脸不悦。
对于微腐败自查,有的单位零报告,不排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作为之嫌,但如此明确分配指标,是否有失公允呢?如此开展工作,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微腐败呢?有些工作的开展,一旦走向极端,往往都会事与愿违。
河北邢台 刘二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