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悖论都与时间循环类似,迫使我们去思考因果关系。结果能先于其原因出现吗?当然不可能。按定义来说,这是很明显的。大卫·休谟(苏格兰哲学家)一直说“原因是一件事,只不过这件事之后尾随着另一件事”。

但我們不是很善于搞清原因。有史以来,有文字记载的、试图通过推理的方式分析因果的第一个人,是亚里士多德。他创造性地为复杂性划分层次,但其造成的混乱却一直延续至今。他区分出了四种不同类型的原因,分别被命名为动力因、形式因、质料因和目的因。不管怎样,我们最好记住这一点:当我们仔细观察时,没有什么事物是有一个明确而无可争辩的起因的。
“关于事实问题的所有推理,似乎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的。”休谟说。但是他发现,推理过程向来十分不易,而且难以确定。太阳是使岩石变暖的原因吗?侮辱是使一个人愤怒的原因吗?只有一件事可以说是肯定的:原因是一件事,只不过这件事之后尾随着另一件事。如果一个结果不一定是由一个原因产生的,那么这个原因到底还是不是一个原因呢?尽管伯特兰·罗素(20世纪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 在1913年试图借助现代科学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这些争论一直以来都在哲学大厅的走廊里回响,并且持续到现在。“说来也奇怪,在诸如引力天文学一类的尖端科学中,‘原因一词从未出现过。”他写道,“时间对哲学家而言就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