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萍
摘 要:我国瑶族按其成员所操语言可大致分为四个集团族群,因其浓厚的宗教观念而有多样化的信仰习俗事项。本文基于文献分析法,认为瑶族宗教习俗作为其集团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创造并传承的文化现象,于其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加强民族内部团结,维系社会规范运行,促进民族文艺发展,丰富族员民俗生活等。
关键词:瑶族 宗教习俗 民俗价值
一、前言
瑶族为我国“多元一体”民族格局中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重要成员之一,据我国2010
年第6次人口普查统计,我国瑶族人口近280万,主要分布在广西、湖南、广东、云南、贵州和江西该6省的134个市、区、县处。瑶族又是较为典型的跨境、世界性民族,现有近64万瑶族同胞居于越南、老挝、泰国、缅甸、美国、加拿大和法国等国家。费孝通先生曾就广西大瑶山的五种瑶族自称情况指出:“从语言上暴露了这五种不同自称的人可能原来不是一个民族的人,进入了这个山区之后才形成现在大瑶山的瑶族。他们不是出于一个根本的枝条,而是不同支流汇合而成的一条河。如果称他们是‘支系,只是支流的意思。我觉得不如避开支系这种说法,而称作不同的集团。大瑶山的瑶族就是由这些集团凝聚而成的一个民族共同体”,故本文辟用以语言为划分标准的“瑶族集团族群说”。按此,我国瑶族主要分为四大集团:以过山瑶、蓝靛瑶等为代表的苗瑶语族瑶语支(如勉语等)集团,人数约占1/2;以布努瑶、背篓瑶等为代表的苗瑶语族苗语支(如布努语等)集团,人数约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