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兆柱+卢冰


摘 要:近年来,随着污染气体排放不断增多,京津冀地区雾霾问题日益严重。大气污染跨地域治理难度加大,区域合作成为必然选择,而建立和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成为解决雾霾问题的关键。目前,京津冀雾霾治理的府际合作机制仍面临着参与主体单一、各组成部分首要目标不一致、合作机制水平低、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等问题。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完善京津冀雾霾治理的府际合作机制。在领导机构上,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环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构成上,设立办公室、专家咨询组两个日常机构;在组织运行上,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机制、京津冀利益协调机制、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合作成效保障机制,以推动京津冀的府际合作。
关键词:京津冀;雾霾治理;府际关系;整体性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7)04-0073-09
引 言
大气作为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延续生命的必需品,因此空气质量与人们的幸福指数息息相关,并成为国家和人民共同关心的话题。党的十八大报告高度重视环境问题,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独立一章,并指出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可见生态文明已上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国策的战略和核心理念[1]。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污染气体排放不断增多,京津冀地区的雾霾问题愈演愈烈。而2017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京津冀雾霾治理政策评估报告》表明,2016年PM2.5浓度有所下降的短暂成效更多依靠风速偏大的“天帮忙”,而在相同气象条件下,浓度无明显变化,因此未来的治霾之路还是要靠“人努力”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