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 郑永胜
摘要: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县域法治也是依法治国这一宪法原则的体现和具体化。同样的,在县域治理过程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运用是县域法治的一种重要途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一种以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中转枢纽,以为人民群众谋求公共利益为目的,实现党和人民群众有效互动,实现纠纷解决多方法多途径的纠纷解决机制,最终依赖此类机制实现县域治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关键词:县域治理 县域法治 多元化 纠纷解决机制
一、多元化的由来
多元化是一种文化形态,它包括很多方面的含义,通常我们理解的多元化指:多元化的世界、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多元化的战略等等。多元化意味着多种多样,任何事物都不受单一的法则约束。通常我们将现代化和多元化联系在起,因为现代化是个对传统社会文化价值观念扬弃的过程,是一个从单一、封闭、落后的状态迈向多元、开放与进步的世界的过程。
在多元化的世界进程中,多元化无疑成为了改变现状的利器。周强强调,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哪里。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在周强院长的讲话中“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其中多元并举的实质意义便是多元化。
美国印第安纳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极少有制度不是私有的就是公共的或者不是市场的就是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