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基宗
药源性过敏反应发病机理
药源性过敏反应与自身的过敏性体质有关。发病机理复杂,主要由过敏性药物引起,如青霉素類等抗生素,解热镇痛药类,还有大分子生物制品及生化药品,多种疫苗(如百日咳菌苗、乙脑疫苗、麻疹活疫苗和流感活疫苗)等。特别是疫苗,它们或作为大分子“抗原”,或作为“组胺释放剂”,通过免疫机制直接刺激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而引发药源性过敏反应。
致药源性过敏反应的药物多达上百种,几乎所有的具“抗原性”或能促进组胺释放的药物都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故使用中会有一些注意事项。
针对药源性过敏反应的防治措施
防治药源性过敏反应,关键是积极寻找出病因(“过敏原”),今后尽量避免这些“过敏原”。如经“过敏原筛选检查”,确诊哪些药物过敏,今后尽量不用这些药物。也可在皮肤科做食品性、吸入性或接触性“过敏原检测”,然后采用相应的防护方法,“对症”治疗。具体如下:
1.应时刻绷紧“用药可能致敏”这根弦,对可能的“致敏药物”,用药前应严格按规定做“过敏试验”;特别是小儿更要警惕,因年龄越小,免疫力越差,越易过敏。用药应采用较安全的给药途径,少用“注射给药”,尽量改用口服给药。
2.过敏性体质者应忌用此类“致敏药物”,包括含该成分的复方制剂及与其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同类物、同系物),以防发生“交叉过敏反应”。
3.应慎用“抗原性”药物,特别是小儿应慎用多种预防性“活性”疫苗(如卡介苗、麻疹活疫苗、流感活疫苗和乙肝疫苗等),因“活性”疫苗的原料病毒仅是部分“灭活”,即杀灭致病性、而保留抗原性,但仍有一定的致病性,即过敏性体质者可诱发过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