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
沈斐斐没料到,自己原来铁定要“下岗”的现实,后来居然发生了剧情大反转。她所在的南京天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天印公司)以前是资不抵债,乱象重生,处于停业状态。仅账面上的债务就高达9000多万元,但公司账面结余只有42万元。天印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之后,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重整管理人开始介入此公司,短短不到三年时间,天印公司起死回生,不仅偿还了此前债务,还迎来发展新局面。
破产重整,让天印公司重获新生。
事实上,只要提起破产,估计大多数创业者会心生畏惧,搏击商海的一腔热血往往因“破产”二字而泯灭。“破产是件丢人的事”,打击着创业者的信心和激情。但,当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文简称《企业破产法》)实施的第十个年头,企业经营者们对破产的认知正在发生积极的转变。
破产并不意味着彻底的失败,破产之后也不立刻就是清算,进入司法破产程序并不是说企业就被判了“死刑”。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戎浩军律师称,法院用破产审判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体现在拯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
据悉,破产程序由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这三大基石构成。这当中,破产重整制度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