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天
中国要发展文化经济。从政府层面、制度层面发展文化经济,如果要抓一个提纲挈领的东西,应该抓什么?这个抓手就是版权。从市场经济自身的内在逻辑来看,产权是基础,是第一要素,也是第一推动力。可以说,没有产权,就没有市场经济。所以要发展文化经济,首先要确立文化产权。而版权恰恰是文化产权中无形资产的主要构成与共性所在,是最重要的一种体现形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具代表性的法律符号。
工业经济的产权主要体现为公司的股权,股权的更高一级形态是资本市场。就像资本市场是工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之一一样,版权未来也会成为推动文化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要素。
使用产生价值
版权与股权的不同之处在于,版权的经济价值在使用中产生,不交易不使用就没有经济价值,反过来使用越多价值越大。所以我提出的概念为“守版权之正,出经济之奇”。这里面包含四个概念,版权与经济、守正与出奇,浓缩起来讲就是两个字:文化。
古人造字很有讲究,文化在今天是一个词,其实是两个概念的组合,“文”代表内容,尽管它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但是贯穿始终的核心价值就是版权;“化”是传播,是转化、运用、推动,也可以理解成为一种经济行为。这两者之间“文”是正、“文”是本,“化”是变、“化”是用。所谓文脉似水、化动如烟是有深刻哲理的。水讲来源,讲传承与积淀,化讲传播、扩散与变化。
“文”有价值,要靠“化”来实现,而且越是运用越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