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在企业中“结合制”的探讨

2017-08-14 17:15:57冯琴
消费导刊 2016年9期

冯琴

摘要:“结合制”就是将制造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结合使用,本文通过对制造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比较分析,得出制造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结合起来使用具有互补性,并以具体的案例分析了“结合制”如何在企业中应用。

关键词:制造成本法 变动成本法 结合制

一、制造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的概述

制造成本法是传统财务会计将企业成本划分为制造成本和非制造成本,制造成本即为产品成本,它是财务会计确定损益的方法;变动成本法是指在计算产品成本时,以成本性态分析为前提条件,只将变动生产成本作为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而将固定生产成本作为期间成本,在发生的当期全部从当期收入中扣除,并按贡献式损益确定程序计算损益的

种成本计算模式,它是管理会计确定损益的方法。

制造成本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刺激企业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但不能反映生产部门的真实业绩,不利于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需要。而变动成本法中产品的成本不包含固定制造费用,简化了产品成本计算;另外,它将成本分解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提供了各种有用的成本信息,便于企业进行预测、决策、预算、评价及考核,但不适应长期决策的需要。

两种方法各有其侧重点、适用性和局限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各自的不足之处正是对方的优点,双方具有互补性。

二、变动成本法企业应用方法

目前对于制造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在企业的应用有以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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