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联”是干什么的
■ 文/本刊特约评论员 孔祥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在浙江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中,组建县、乡镇两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 “农合联”)是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核心环节,并计划逐步形成省、市、县、乡镇四级组织体系。那么,它的职能有哪些?
按照浙委发〔2015〕17号文件,农合联的基本服务功能为生产服务(技术推广、生产性服务、农产品加工等)、供销服务(农资供销、农产品营销、消费品流通等)、信用服务(资金互助、保险互助、融资担保等),同时,受政府部门委托或购买,可以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实施工作,反映民情民意,提出政策建议。农合联的经营性服务功能实行实体化运作,由作为会员的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企业等实体承担和实施。
浙江省义乌市是第二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其任务就是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即以供销社为依托,涉农合作服务机构创建义乌市农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义乌市农合联成员共有171名,其中,单位成员163家,个人成员8名。其中,163家单位成员均在义乌市域内注册。具体可细分为:生产类主体98家,包括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3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金华市级9家,义乌市级24家;金华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家;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9家,家庭农场9家,其他种养大户14家。经营类主体21家,包括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