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霄华
普鲁斯特是一个贵族,一个遗产继承人,一生锦衣玉食,香车宝马,住在几百年的庄园里,满可以心安理得心满意足地享受生活——本来是可以这样的,但是普鲁斯特的身体出问题了,或者说是他的身体出现了障碍。他在童年就得了哮喘病,像个小病人一样,不能奔跑,闻不得花的香味,中年以后,甚至連晚上睡觉都不能开窗,怕闻到花的香味引起恶心。所以嘛,普鲁斯特这个人,一阵茉莉花的香气就足以把他杀死,花香对他而言完全就是一种凶器。因为这个身体的原因,普鲁斯特就变得比一般人都要敏感,不仅是对气味敏感,也包括对世界、人生、甚至是时间敏感,事实上是他的这种敏感已经发展到病态的程度了,他的小说的大量篇幅,都用来描写他记忆中、他经历过的社交生活,那真是事无巨细、不厌其烦啊,任何一个场景,任何一个人的言谈举止,衣着打扮,他都要记下来。大多数读者之所以无法忍受他的叙述,原因就在于此。如果他描写的是一朵玫瑰花,那绝对就不会是一朵月季。普鲁斯特的文笔,既主观又客观,两者水乳交融,真是难以分清哪些是主观的,那些是客观的。这是一种高度的物与我的统一,一般人很难做到。法国小说家,福楼拜是追求绝对的词语的物性世界,主观性向后退却,或者说是把写作的这个主体伪装隐藏起来了,写作者从文本中全面退出,但同时又是在场的。普鲁斯特不是这样,因为敏感,他笔下的世界是他自己的身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的,从他的文字里,读者能够听到一张睡了几百年的床在夜里裂开的声音,那个声音不会比一道雨线在墙面弄出的动静大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