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茹
8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消息,新制定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随即被认为是给想买房又买不起房的人打了一针强心剂。
共有产权住房概念早已提出,2014年4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等6座城市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今年4月,住建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他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专访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主席、1998年房改方案主要执笔人之一顾云昌,请他对共有产权房政策作相关解读。
共有产权住房的定位是保障房
《中国经济周刊》:我们该如何理解共有产权房?
顾云昌: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房最大的特征是产权明晰,房屋产权由政府或者代持机构与购房人共同拥有,使用权属于购房者。
这次北京提出的共有产权房实际上是对北京保障房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保障房体系更加规范,带有长效机制的特征,促进了保障房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充分发挥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双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