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敏
摘要:在阐释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内涵及披露要求的基础上,对其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并就其他综合收益对债权人、股东等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影响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决策影响
一、其他综合收益的内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损益中没有经过确认的企业利得、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损失,即为其他综合收益。其构成项目包括:(1)在公允价值变动中,金融资产可以进行出售的部分;(2)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重分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3)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由非投资性房地产向投资性房地产转换;(4)其它单位运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应享有的份额;(5)最终报表计算完毕后,计算外币的折算差额;(6)上述各项目受所得税影响后得出的数值;(7)不属于政府补助的各项政府投资补助。
会计制度有所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它综合收益的核算。但是结合国家相关文件,可以先将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作为“其他综合收益”,核算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其他综合收益不是当期权益性交易,从本质意义上来讲,它是当期损益中未得到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但其期限并不固定,未来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将其确认为当期的利得或损失。
二、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披露要求
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在相关准则和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