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翔
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有利于获取纳税人的信息,提高征税的效能,为个税、房产税的改革和现代财税制度的建立做铺垫。
7月1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刚刚签订完购房合同的张女士正在缴税。在此次购房中,她需要缴纳税款23万元,其中包括房款总价1%的契税和卖主出售第二套住房需要缴纳的房屋买售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张女士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虽说新政让她的购房成本提高了不少,但她还是咬咬牙,决定买下这套房子,并非是想要投资炒房,而是打算把老家的父母接来北京居住,便于照顾。
房产信息是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女士告诉记者:“国家通过税收等政策进一步管控和规范房产市场,我认为这是好事。一个健全的国家,需要不断健全的制度和法律来保障。虽然当前针对房产税的讨论众说纷纭,正式实施也尚待时日,但无论是限购政策对购房者的资质和套数进一步明确的规定,还是房产登记向不动产登记的逐步转变,我们已经看到国家做出的一系列铺垫与努力。”
统一征管数据口径是前提
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强调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立足现有信息资源,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合理确定系统归集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范围,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早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要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而且把它作为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的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