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世主+陈宏佑
“民生检察”是个啥?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甘晓罡给它下了定义:“‘民生检察就是民生为重、民生为先的检察工作原则,即做到民生报案快捷方便,民生案件从严从快,司法关怀更加温暖,帮扶群众更加到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五次会议上特别指出,检察机关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如何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是每个检察机关及检察官需要首先思考的课题。近年来,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打造“民生检察”品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民生为本,小事情见大情怀
2013年,县城郊区的一个村民抱着“告状不成就赖着不走”的打算来到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反映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的问题。令其万万没想到的是,正好赶上检察长甘晓罡带班接访,他受到了检察长的热情接待。几天后,该县检察院派出办案组进驻该村。两个月后,案情告破。村干部采取修改替换征地价格、隐瞒征地面积等手段贪污、侵占的15.8万元征地补偿款悉数回到19户村民手中。这在以前,处理可能没有这么快速。
甘晓罡回忆说:“当时来访群众提供不出任何证据,但反映的事实涉及民生,我们就特别关注,挤出人力和时间迅速侦破了此案。”
“民生检察”是个啥?甘晓罡给它下了定义:“‘民生检察就是民生为重、民生为先的检察工作原则,即做到民生报案快捷方便,民生案件从严从快,司法关怀更加温暖,帮扶群众更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