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
以往那种通过购房进而才能落户、落户才能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思路,也该变一变了。城市化,应该是人的城市化,而非房子的城市化。
7月中旬,广州率先提出租购同权。7月26日,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广州、深圳等城市将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因其触及民众对于畸高房价,以及因住房而衍生的教育等公共服务的焦虑,“租购同权”一经提出,即迅速引发舆论热议,被赋予了在大城市人口管理中增进社会权利平等的重大使命。
长期以来,受制于户口、住房等“门槛”,国内很多大城市的“新市民”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据媒体报道,不少北京的“漂一族”因为孩子无法上学,要么送回老家,要么送到附近的河北廊坊等地上学,不仅加大了社会成本,也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一些有幸付清首付买到房子的人,不仅从此背上了沉重的房贷,他们的孩子也往往难以实现就近入学。
也因此,很多人期盼,一旦实现了“租购同权”,租房者与自有住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则城市外来人口不仅不必背负上巨额的购房费用,甚至还可以凭借经过备案登记的租房合同,安排孩子在城市就近入学。不再会因为没有户口或没有房子,导致孩子上不成学。
现实中,这一事件的正向反应已经出现。……